作者:
datolun (自由一生行)
2014-03-27 14:25:48轟轟烈烈了這麼久 天天看新聞都立法院今天又怎樣了
過了又怎樣? 不過又怎樣?
不過台灣就沒426嗎? 結婚的 偷渡的 賣淫的 你就沒有認識這種的嗎?
過了又怎樣? 426來買東西你會不賣他嗎? 除了綠油油的某些極端人士 誰會跟錢過不去??
最重要的是...他媽的除了台灣我們可以去哪討生活 賺錢養活自己?
我想 最終問題還是在自己身上 有沒有跳出台灣的本錢? 有沒有到哪裡都可以活得很好
的專業?
服貿簽了 我接下來就去大陸拿專業
服貿不簽 我繼續研究台灣規則 讓自己更好
簽不簽 對我 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