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北大法律系教授們的聲明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4-03-28 11:44:53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教師對太陽花學運的連署聲明
  因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所引發的太陽花學運,迄今已逾一週,成為校園乃至全國民眾關
注的議題,身為臺北大學法律系教師,我們對於此次學運,從法律以及教育的觀點出發,
表達以下立場:
追求民主永不懈怠
第一,孕育兼俱法律倫理與正義感的法律人,一向是我們的教育目標。正義的價值在於實
踐,而學生運動乃獨立自主的社會力之一,學生在經過獨立自主的思考後,確信自己所目
睹的社會與政治現象偏離正義常軌,決定參與學運,自屬實踐知識份子為國為民使命感的
表現。立法院審議服貿協定的過程,程序正當性備受人民質疑,同學認為現行代議體制步
向失靈、憲政民主受到破壞的情況下,透過學生運動的力量予以矯治,此乃行使憲法言論
自由以及集會遊行自由的表現,自有其正當性。
第二,大法官釋字第445號解釋,針對集會遊行基本權的保護領域,除了保障人民有此自
由而不予干預外,亦包含了「積極提供適當集會場所,並保護集會、遊行之安全,使其得
以順利進行。又集會自由之保障,不僅及於形式上外在自由,亦應及於實質上內在自由,
俾使參與集會、遊行者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進行。」基此,我們至盼警察機關能夠體認參
與學運的學生,不但是警察職權行使上的「被管制者」,同時更應是警察職權行使上的「
被保護者」 。我們呼籲主政者務請善待學生、保護學生。
第三,群眾運動既為衝撞體制而生,現實上造成若干法益侵害的情事有時在所難免。若所
造成的秩序破壞(例如交通、公共財產等)倘在適當輕微的範圍內,摯盼各界勿對這群懷
著改造社會理想的青年貼上暴民的標籤,亦建議行政機關執法時宜善用便宜原則彈性處理
,檢察機關尤不應輕易對學生以罪相繩。但我們亦深深建議學生們也必須自我約束不應侵
害公務人員或一般人民之私有財務與其人格權利,理性與非暴力更能顯示學生訴求的正當
性,也能讓路走得更遠更正確。
第四,法治國家的要義,在於國家公權力的行使應受法的拘束,警方若因公益目的驅離集
會群眾,手段須嚴守正當程序以及比例原則的要求。對於被警方認定違法而有驅離必要的
群眾,在採取驅離行動前,應該要有明確且充分的告知,若對於採取和平靜坐的學生,直
接採取暴力毆打的方式驅散,則屬明顯的違法濫權之舉。為政者當謹記:公權力的權威是
建立在民心之上,而非暴力!
第五,自學運開始迄今,各界呼籲執政者傾聽學生的聲音與訴求,並與學生展開有誠意的
對話 。在此,我們要強調在對話過程中,所謂的傾聽訴求,其實是一個是雙向而非單向
的過程,此乃思辨民主的真諦之所在,也再次呼籲政府,為政以德,敬天、敬德、保民;
相同的,我們也期待學生能深化自我學識與思考能力,相應容忍不同的想法。若能傾聽太
陽花開的聲音,便能聽懂花兒們的心思,而得以讓學運追求民主目標達成,並順利、平和
地落幕。
今日的台灣,是一個民主、開放,有著多元的公民社會。要邁向正義的社會,必須仰賴全
體共同創造理性思辨良善人生的真諦,思辨過程中難免產生歧見,務請政府善待學生、善
待人民、善待不同意見。
連署人(依筆劃排序):
臺北大學法律系 王怡蘋
臺北大學法律系 王震宇
臺北大學法律系 向明恩
臺北大學法律系 李素華
臺北大學法律系 李榮耕
臺北大學法律系 杜怡靜
臺北大學法律系 官曉薇
臺北大學法律系 林國彬
臺北大學法律系 侯岳宏
臺北大學法律系 姜炳俊
臺北大學法律系 徐育安
臺北大學法律系 高仁川
臺北大學法律系 張心悌
臺北大學法律系 張惠東
臺北大學法律系 郭玲惠
臺北大學法律系 陳彥良
臺北大學法律系 陳榮傳
臺北大學法律系 游進發
臺北大學法律系 黃銘輝
臺北大學法律系 楊佳元
臺北大學法律系 蔡聖偉
臺北大學法律系 蔡瑄庭
臺北大學法律系 戴瑀如
==
本校法律系不意外
比例原則這個帽子一扣下去什麼事都不用做
德州家康要不要出來表示一下對貴系教授們的看法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4-03-28 11:46:00
我也畢業於台北大學法律系,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4-03-28 11:47:00
要不是唸快畢業了真想轉系法律人誤國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4-03-28 11:47:00
看到第一訴求的第一行...就覺得真是自婊不遺餘力...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4-03-28 11:47:00
但我的刑法教授從未說過暴民可以去行政院偷太陽餅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4-03-28 11:48:00
財經專業的除了法輪功教授根本沒幾個人站出來我非法律系 上過有些老師幾堂課 覺得能發這些聲明很....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4-03-28 11:49:00
行政院被暴民破壞,法律系教授應對法治教育之不足感到痛心
作者: pocy1024 (腦袋裝什麼?)   2014-03-28 11:49:00
太陽餅那是警察吃的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3-28 11:50:00
法律系教你 情>>法 難怪以後變成這樣的法官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4-03-28 11:50:00
真的是法律系誤國
作者: she19682000 (笨學堂二輪冠軍)   2014-03-28 11:51:00
目前是北大大一但上課的幾個老師並沒有連署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11:51:00
法律系教你 情>>法 難怪以後變成這樣的法官XD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4-03-28 11:51:00
我發現我民法物權教授的名字在名單上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4-03-28 11:52:00
好險沒念法律系 不然看這種聲明真的會昏倒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4-03-28 11:52:00
德州又不正常了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4-03-28 11:52:00
法律系表示這幾天對自己的系認同感降到-99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4-03-28 11:53:00
其實這聲明比起其他的算是OK了 基本上都是呼籲的角度比起前陣子那幾個什麼抵抗權 比例原則什麼的 好很多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4-03-28 11:54:00
去你的大西瓜~意思是說他們造成任何破壞都應該被原諒?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4-03-28 11:54:00
大概就是在臭蘋果堆中 看到一個乾扁至少不臭的蘋果感覺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3-28 11:54:00
法律系集體愛台灣,反馬狗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4-03-28 11:54:00
我建議行政院公布一下總共損失再來給這些法律系老師賠
作者: airmacau (GO/SAPPHIRE)   2014-03-28 11:54:00
第三點說 輕微損害 勿貼標籤
作者: valepiy (俄國人好帥)   2014-03-28 11:54:00
退回服貿! 還我德州!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3-28 11:54:00
總算知道為什麼國人法治觀念薄弱了...作夢夢到的不行嗎?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3-28 11:54:00
http://imgur.com/1yimqE2 北大法律的看好囉^^
作者: eri743649 (eri743649)   2014-03-28 11:54:00
寫的不怎麼樣 但枉顧事實到一個荒誕
作者: venusinfurs   2014-03-28 11:55:00
沒有住我家樓上那位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3-28 11:55:00
法律人嘛(笑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03-28 11:57:00
請問這些是全部的教授嗎?? 那可否說其他教授通通支持警察打暴民??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4-03-28 11:57:00
學生要求立委負責賠償立院損失,請姜炳俊教授論述其要求是否合理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4-03-28 11:58:00
民法物權編難道教導學生「自己破壞的東西由別人來負責賠償」嗎?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4-03-28 11:59:00
以後小孩想讀法律,我絕對直接把他送去國外..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4-03-28 11:59:00
不用讀法律啦,文組還不如唸商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3-28 12:00:00
拜託 台北大法律的都跑進去變成那個樣子了 還期待喔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4-03-28 12:00:00
別這樣 你還有孫權大學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4-03-28 12:00:00
送去國外回來還是要跟這些王八打嘴炮的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12:00:00
總算知道為什麼國人法治觀念薄弱了XD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4-03-28 12:00:00
文組來唸商啦 會計系歡迎您
作者: eri743649 (eri743649)   2014-03-28 12:01:00
裡頭至少1/3教過我 好險已經畢業~
作者: libertine (N O L E !)   2014-03-28 12:01:00
還好已畢業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8 12:01:00
你說失靈就失靈? 你說受破壞就受破壞?
作者: icarus0508 (饕餮)   2014-03-28 12:02:00
請大家 念理工 念商科 而不要這種理盲的法社文 = =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3-28 12:02:00
東吳法很多學生也去立法院抗議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8 12:02:00
體制內的手段沒用完就下此定論 我認為很危險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3-28 12:03:00
我認識很多台大法 政大法跟北大法東吳法 輔大法 去立法院抗議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4-03-28 12:03:00
是啦 不過至少潘大不認為占領立院是好事
作者: jb12345 (阿瀚)   2014-03-28 12:03:00
討厭會計(讀過會計的文組-_-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12:03:00
我念文科就很冷靜
作者: tsgd   2014-03-28 12:03:00
讀完博士 當了教授,只要為了政治服務 刻意曲解法律 一樣謀醫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8 12:06:00
另外我不認為警方有直接採取暴力毆打的方式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3-28 12:07:00
我超愛會計 可是我念自然=_="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8 12:07:00
大家都知道警方舉牌與警告搞很久 還一延再延驅離時間
作者: jangjyyu (章魚)   2014-03-28 12:08:00
修理時,別用我繳的稅金,媽的死屁孩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3-28 12:08:00
當人仍不願意離開時 本來就要有被警方實行力量的準備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3-28 12:09:00
垃圾 就是不提違法暴力入侵行政院立法院的事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12:09:00
總之就是血腥鎮壓,國民黨下台啦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3-28 12:10:00
避重就輕 這樣也敢說是法律人 垃圾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4-03-28 12:10:00
剛查了一下北大法律系專任老師有35位 出來連署22位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3-28 12:11:00
樣子 現在的狀況告訴我們 基本上沒錯!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4-03-28 12:11:00
更正23位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12:12:00
過半數法律人亂講就是親綠親到沒是非啊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3-28 12:14:00
是非有馬冏下台重要嗎?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3-28 12:14:00
沒有啊XD
作者: SMart14043 (聰)   2014-03-28 12:15:00
這邊的人也真好笑 噴醫生 噴律師 噴台清交 每個都哈佛?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4-03-28 12:19:00
我覺得別一竿子打翻啦 低調不表態的法律人還是絕大多數
作者: Ryaniii (詮)   2014-03-28 12:20:00
八卦版轟央行總裁 想必各個都是偉大的銀行家
作者: itsfated (跟著微笑)   2014-03-28 12:21:00
陳愛娥呢!!!? 我想看陳愛娥的見解啊!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3-28 12:21:00
至少這版沒有腦補這些人的想法
作者: sad010 (sad)   2014-03-28 12:21:00
所以台清交的可以噴他們嗎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4-03-28 12:21:00
來 #1JD37IT這篇這麼多職業可以代 自己選
作者: encorej77107   2014-03-28 12:22:00
某版瘋狂腦補 央行總裁挺的是幻想服貿
作者: sad010 (sad)   2014-03-28 12:22:00
誰告訴過你這些人代表所有裏頭群體的想法了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03-28 12:24:00
請問這個是整個學系的教授嗎? 還有搞不好只是教授簽個名就被當作是聲明XD
作者: puretd (ULTRAVIOLENCE)   2014-03-28 12:25:00
法律系官網貼出來的 差不多超過半數系上教授的聲明吧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03-28 12:25:00
好吧 那我可以解讀成沒簽的人都不贊成嗎XD
作者: tonyhsie (一筆揮毫天下定)   2014-03-28 13:12:00
真是無恥 什麼叫作"在輕微的範圍內"破壞公共財產
作者: ryanwen (FAST CAR)   2014-03-28 14:39:00
我竟然畢業於北大法律前身中興法律,我好羞恥
作者: uly (遊歷)   2014-03-29 09:25:00
其實真的就是有一個人寫了第一份以後問大家要不要簽
作者: uly (遊歷)   2014-03-29 09:26:00
所以第一個寫的人最接近他的立場 後面的人會礙於情面 跟著簽
作者: uly (遊歷)   2014-03-29 09:27:00
簡單來說 也是一種小範圍的民粹 所以不一定就是連署老師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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