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過去經驗
每次這種運動,哪次真的達到了效果? 連紅杉軍阿扁都沒下台了,這種能幹嘛。
非凡公子上次帶的1985, 結果咧? 軍法廢了很爽嗎? 判出來的結果打臉打多大?真的這樣
定讞就糗了,軍法反而為了面子可能抓其中一個殺雞儆猴判重一點,現在幾乎通通無罪
,范佐憲其實大可告寶傑友樺 X 先生告他們個一兩億,預計會贏 (當然實際賠償會大打
折扣) 如果我是想紅的小律師我一定會去找這其中幾個人去這樣玩。 這些人光是實質
可列的損失就接近千萬了 (10x20年,x退休金 etc.) 名譽損失如果這是美國的話一兩億
大概都還太少。
這群丁丁都是野草莓運動開始出來的,那時候結果咧? 誰還記得野草莓? 這次其實就是
那次的復辟,只是做法更極端,議題更模糊,手段更粗糙,野草莓的議題還可以說的
過去,但操作手法擺明了就是要鬥爭。後來咧? 還不是要靠體制內釋憲,那你這次也可
以釋憲啊,釋憲需要這樣搞嗎,你以為大法官會被這樣去影響判決嗎? 下次DPP執政,
老K大可要求他立刻廢掉集遊法,然後整天派人去DPP中央黨部門口坐滿滿,看DPP要不要
叫警察。 那時候鬧出表兒樂團的笑話也不回應,那時候散會了說會組成長期團體,結果
幾個月後就解散了,當然解散,趕下一攤了啊。 這跟美國2004 共和黨追殺John Kerry
搞出來的什麼Swift boat veteran for truth 這惡職團體有何不同? 選完就解散,有
truth 了嗎? 沒啊,也不重要,擺明了就是打手團體。
大浦咧? 被爆出來南鐵後不了了之,即使苗栗縣判輸都不大敢追殺了。
文林苑咧? 更慘,自己賠了一千萬可能還害王家賠更多,王家跟同意戶都可以考慮要不要
告一下這些人。
抗議ECFA? 結果臉丟大,抗議直航? 真希望老K不要那麼孬,整天認和民進黨提問只要一句
"委員,轟炸機怎麼還沒到?"
每次這樣搞,後果最多不過是七殤拳,老K國家自己各殤七分,但他們爽就好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