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聲明,這篇要認真討論一些問題
只想黑特的、沒看過服貿條文的、到現在都不知道GATS/SC/136/Rev.1是啥的
請先離開。
首先是國貿局打臉法輪鄭的一篇文章,請先快速看過
http://ppt.cc/UKfc
裡面國貿局的回應...相當之不白話
我用我的意思來和大家探討裡面的一些段落,若我有理解錯誤,請爽快打我臉。
原文段落一:
「事實上,兩岸皆為WTO會員,按照WTO規範,我方WTO承諾原即應對陸方一體適用,
但因兩岸關係特殊,我方並未如此處理,導致仍有許多我方WTO承諾並未對陸方開
放,故產生我方WTO承諾重複列入服貿協議我方承諾之現象。」
翻譯:
拎盃就是婊梨仔,在GATS/SC/136/Rev.1說好要對所有會員國開放的
拎盃就是沒對426開放,那些我耍婊沒對他開放的東西,現在列入服貿協議才來談開放
原文段落二:
「至於其他如廣告.........(怒刪)等,全都是中國大陸已於WTO入會承諾開放的行業,
事實上都已對臺灣開放,故無必要在服貿協議重複納入。」
翻譯:
那些426在GATS/SC/135講好要開放的東西他早就對我們開放啦
所以就沒脫褲子放屁的列到這次服貿協議裡了。
原文段落三:
「本次我方開放內容多為已在WTO承諾開放之項目,部分亦為現行已開放陸資投資項目
,我方在考量雙方承諾數目差距不會太大的情況下納入,確係於雙方均無損之作法。」
翻譯:
幹!426撇除GATS/SC/135外還在服貿裡對我們開放一堆,島民會不會覺得必定有詐?
雞拔毛勒,拎盃只好把在GATS/SC/136/Rev.1承諾過,但耍婊不開放的
加上那些其實已經對他們開放的,全放到服貿協議裡
這樣"看起來數量差不多,雙方好像就有那麼點對等"了
原文段落四:
「應將陸方的WTO承諾、ECFA的服務貿易早期收穫一併來看,才是雙方開放範圍的全貌」
翻譯:
拎盃就是耍婊但不能明講吱不吱道?
麻煩你把上面的東西看一次,那才是他開放的全貌啦!
結論:
我看一看國貿局要講的就是這些東西,有誤麻煩打我臉,我認真的
打從一開始台陸對服貿開放項目的"表列標準"根本就不一樣
原因嘛,可能真的是怕回來被質疑「陰謀賣台」
結果弄巧成拙,遇到個法輪鄭把他解讀成讓利太多的「擺明賣台」
現在啞巴吃黃蓮,連發個澄清文都要用這種晦澀難懂方式來搞
最後一發不可收拾,演變成如今這個假議題大戰...
說真的,今天就算擋下服貿,我們還可以撐多久?
重點在於一堆wto講好要開放的項目,我們如今還繼續對426耍婊中
台灣2002年加入wto,已經過12年了
我記得wto有個規矩,10年內沒有相對的開放市場給對方,你就進入除名好球帶
都說阿共好壞好邪惡,所以全民力挺繼續耍婊下去!不要和426講道義啦!
可是瑞凡......你肯定這個好壞好邪惡的阿共不會據此要求wto把我們除名嗎?
真是一團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