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先立法再審服貿」,他非常明確地說「對於已經簽訂並送到立法院審議的(服貿
)協定,可以(跟立法)同步進行審查」,根本是直接否決了「先」立法「再」審查的可能
性,他根本不同意必須「先」立法,而是希望立法歸立法、審服貿歸審服貿,兩者同時進
行。
這我就覺得很奇怪了
根據學運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機制」
民間版建議,行政院提出締結計畫,向國會報告後,舉行公聽會,但締結計畫不必經過國
會同意。
但行政機關與締結方協商後,不得馬上簽署,要先提出影響評估報告並對國會報
告,此時,民間也可提出報告,若有重大不同,國會可舉行聽證會,若認為行政方有錯誤
,可通過決議要求重啟協商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328004731-260401
根據這個版本,要不要重啟協商
最終權力還是國會
那現在馬19要把服貿交還立院逐條審查
比學運板的還嚴格
如果依照學運板的規定
馬英九只要叫黨籍立委不通過重啟協商的決議
就SAFE了
還是學運人士要再修改一下自己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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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關於「召開公民憲政會議」,他也是很明確地表示只會「要求行政院針對各界意見進
行整理評估」,翻成白話文就是「回去研究評估後再說啦」,哪裡來的接受學生訴求?
不然是要民英九當場宣布
「公民憲政會議」的名單時間地點嗎?
馬英九提的名單,誰會服?
所以他說要收集各方意見
不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