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條款原本即是針對中國以外的國家所設定的規章
中國與台灣為軍事敵對國家
需要參考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
當初經濟部也承諾會死守底線,不會開放這項條約
不會開後門讓中國白領來台
http://ppt.cc/B7rw
根據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有關服務業貿易之特定承諾表,我國對於外國企業之
「商業訪客」與「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等2項外國人員來臺短期停留期間分別為「初
次不得超過九十天」與「初次居留期間為三年,惟可申請展延,每次一年,且展延次數
無限制」。我國前開二項許可辦法新公布對於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停留或居留條件僅作部
分放寬,尚遠不及我國對於外國人之條件,另未來洽簽之兩岸經濟協議(ECFA)亦不會
進一步開放,這是我國談判之底線。
現在不僅底線全部被中國攻破
更進一步被中國逼迫擴大條約內容
從原本的每次一年提升至每次三年
http://ppt.cc/0DJ-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進入臺灣初次停留期間為三年,惟可申請展延,每次不得逾三年,
且展延次數無限制
甚至還擴大到64項條款全部適用
這簡直與門戶洞開沒有兩樣
如果這真的是你們所樂見的話,那我也無話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