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民間版的兩案協議簽署流程圖

作者: 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2014-04-04 11:25:55
這個「民間版」有兩個很值得注意的地方。
1.請注意在「簽署後國會監督階段」裡,同樣沒有「決議重啟協商」這一個選項。
前一階段國會聽證可以重啟談判,但是此一階段國會「審議」裡卻沒有這個選項
,非常有趣。
2.同樣地,即使是送到委員會「備查」,這條例也設定「三個月未完成確認時」自
動送交院會審議。不要忘記民進黨在這一階段已經拖了九個月。
這是一個非常奇妙的「民間版」,以這個版本來說,這些群眾的現階段訴求,可以
說是通通沒有正當性的。不知道為什麼沒有人指出這一點來。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4-04-04 11:28:00
所以要先立法再審查才能解套XDDD
作者: pchunter (po)   2014-04-04 11:29:00
1.結果反而行政院版有「重啟協商」這選項,民間版是在混?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4-04 11:30:00
XDDDDDDD
作者: pchunter (po)   2014-04-04 11:31:00
2.依照這條,基本上都要到立院審查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4-04 11:45:00
這個來說,2016就不怕狗民黨在立法院亂搞了,怕像之前燒到自己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4-04 12:05:00
我比較想問一點 決議重啟協商的意思就是國會如果對簽署結果不滿意可以反悔的設定嗎
作者: spammer (宇宙霹靂醜男人)   2014-04-04 14:14:00
其實我比較好齊為什麼備查和審議一樣都要去立法院審議?這樣分審議跟備查不是就沒有意義了?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4-04 15:15:00
沒人理是因為所謂民間版就是舊的台獨版本。
作者: amozartea (單車單)   2014-04-04 16:36:00
所以這版完全只是吵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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