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是...
1.全民徵兵制 滿18足歲之成年男女
男-戰鬥部隊或戰鬥支援部隊
女-後勤補給部隊或衛生營或83...
*服役年限一律三年 當完兵才可以唸大學
*未達基本體位之青年一律改採警察消防役
*高中大學軍訓改為必修4學分
小學國中恢復童軍課程 每學期4堂
2.大幅提高志願役軍人待遇 以下士階任用
特勤特種及專業保修單位全面志願化
海軍陸戰隊及飛指部志願役需足70%
*志願軍人服役年限六年最低
下士階58000起 少尉階69000起
3.課徵全民國防捐
為個人所得稅率15%
企業20% 消費稅30%上繳國防經費
4.後備動員每三年為一限 每次15天
除役年齡修改為50歲 軍士官60歲
5.動用特別預算 徵收大面積土地列演訓基地
漢光演習實彈實兵演練 並恢復師對抗
6.取消一切戶外操課安全標準
取消刺槍術 恢復500障礙、震撼教育、5000公尺
軍法復辟 國防部直接對總統負責
全面提高國軍體能演訓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