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中志
當五十萬抗議人潮和平退去,馬英九壓力頓消,立刻擺出「頭過身就過」的態度,不斷重
申服貿協議必過的立場。除積極動員外圍工商團體喊話外,還發動群眾反制學生,從之前
江揆的從輕發落,「不要讓學生一輩子受到刑責的陰影」,到厲聲指責「強佔公署」、「
一定依法處理」,甚至縱容黑道圍事,恐嚇學生。
曾經教學生用暴力抗議麻木不仁的江宜樺表示,學生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開宗明義就
是「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間的規範機制,也就是要更改國家的認同和定位,
讓兩國論變成法律。
原來朝野忙了半天,人民為反服貿被打得頭破血流根本不是重點,原來馬政權爭的,是要
清楚告訴我們,使用「中華民國」是更改國家認同和定位。天啊,這是什麼時候發生的?
果然不是獨派危言聳聽,一覺醒來國家已變「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區的事發生了嗎?
但我的身分證、護照怎麼還是用「中華民國」?如果我還不必把我的身分證、護照丟掉,
那麼請「中華民國」的高檢署檢察官,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二條排除總統刑事豁免權,
以內亂、外患罪起訴馬英九(作者為美國伊利諾州立大學教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apr/5/today-o7.htm
這個2009年台灣南社還有台聯就玩過了,結果是"高等法院檢察署「依例」不予受理偵查,不予處
分,即予行政簽結",於是他們轉而向台灣人民自組的<台灣人民法院>提出告訴!
馬英九「叛國」未遂,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而馬政府與中國簽署相關協議未經台灣人民公
投決定或立院議決,違反人民的自決權,未來的繼任政府可不予遵守。
今天立法院不是正在召開人民議會嗎?可以就馬英九「叛國未遂」一事列入臨時動議
(因為有人不願意承認台灣人民法院正當性,故以人民議會加強其約束性)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4-05 10:49:00用人民議會來個多項彈劾連發好了,傳喚馬到人民議會聽證會來請他們要玩也要認真點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5 10:49:00就創台灣人民法院就好了啊XD
作者: ttmaniac 2014-04-05 10:50:00
自己搞法律 法院 政府 議會的家家酒...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4-05 10:52:00馬狗就是賣台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5 10:52:00臺灣人民政府,台灣人民議會,臺灣人民法院,三權分立XD
我突然想到之前人民法院才剛公審過馬英九 這點兩方面倒是蠻同調的XD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5 10:55:00臺灣人民政府小英,人民議會非凡,人民法院台灣三女法官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