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oib (我要成為廢文王)
2014-04-05 15:16:57※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FwB2kD ]
作者: weebee (迷戀太陽)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前大法官許玉秀老師表態了
時間: Sat Apr 5 14:29:19 2014
專家評析:正當程序箴言:愈緊急愈要遵守
許玉秀
2014/04/05 09:15
http://goo.gl/Z8UWBl
正當性在於生死存亡
這一場對抗當中,有一個共識:服貿協議攸關台灣生死存亡。
因為攸關生死存亡,一方堅持已經進行的救命程序,不能廢棄,必須續行,不能停止。因為攸關生死存亡,另一方堅持,一定要暫停檢視已經進行的程序,才知道已經進行的是救命程序或害命程序。
既然是救命藥方,當然要立刻生效,立刻服用;既然可能是害命藥方,當然要搶下藥方,送去檢驗。所以王小棣導演說,還好主人進駐國會議場,否則可能就要被迫服下害命藥方。
有甚麼方法讓已送院會存查,或退一步要在院會表決的服貿協議凍結?讓立法院院會開不成,不是唯一的方法嗎?阻止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的方法可能不只一個,阻擋他們進入議事空間的方法也不只一個,而比起對立法委員人身的限制,對於議事空間的控制,不是侵害較小的方法嗎?
不需要法律專家,也能明白這個道理。所以不僅僅上凱道的人、國內沒有上凱道的人、在海外17個國家聲援的留學生團體,以及許多外國媒體,都給予正面的回應。
隨著318學運的持續,愈是堅持已經進行的協議程序不能審視,愈能證明藉由進駐國會議場主張自己是權利主體,有多麼不得已,有多麼必要。拖住議場的學生愈久,學生進駐議場的正當性愈高。因為已經讓自己露宿街頭這麼久,讓自己禁閉在議場之內、失去自由這麼久,仍然不能阻止沒有程序主體參與的程序進行,那麼當初如果只是大聲抗議,或靜坐議場外,顯然絕對不可能阻擋所懷疑的毒藥入口。一旦上法庭,可以主張的事證很多呢!關廠工人案、大埔案、洪仲秋案、油電雙漲、美牛、、、、、、。
控制議場其實也只有初步成效,因為議場可以另闢。當控制議場還不能阻止可能的毒藥入口,難道不會激化更嚴峻的抗爭手段?
把服貿協議宣傳成為攸關台灣生死存歿,宣傳成不能退讓的關鍵,難道不是要逼人民你死我活嗎?而如果簽訂服貿協議真的沒有那麼嚴重,沒有到救亡圖存的地步,那麼又何必堅持呢?公權力代表堅持,人民也只好相信而堅持!
正當法律程序的箴言
正當法律程序的箴言: 愈是緊急、愈是要命,愈要遵守正當程序,遵守正當程序才能保命。因為正當程序,正是為了緊急時刻不出差錯而存在。三年前,台大器官移植誤用愛滋病患器官事件,就是這麼個案例。
既然服貿協議攸關台灣存歿,就更不能在正當程序上面打折扣,一旦違反正當程序,就製造一個被糾正的理由,糾正這個不正當程序的程序是甚麼?如果是立法院內部的程序,那是強者說了算,怎麼表決,都是多數認為對,就是對。根本沒有糾正的可能。能夠超越立法院內部的程序,就是大法官的釋憲程序。但是要成為釋憲的客體,必須有一個已經對外發生一般效力的決議行為,從內政委員會到院會的決議行為,所依據的是立法院的內規,只能發生立法院內部的程序效果,如有瑕疵,甚至只有自律規則可以處理。所以不可能針對這個程序行為聲請釋憲。而依據自律規則的處눊z方式,又陷入內部多數決的循環論證當中。
既然現有法律體制,沒有辦法糾正這個錯誤,那麼人民只有自己來糾正這個錯誤。這個錯誤是:代議士沒有能力合法執行人民授權的任務。
既然代議士已經不能符合人民意旨執行職務,人民只有自己來。這就是人民進入國會行使直接民主的緣由。而向國家公權力主張自己是程序主體,正好就是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的基本要求。
學生的身分特別嗎?
學生的身分不特別,只不過學生身分代表一個手無寸鐵、有耳無口的弱勢,他們不只沒有物理的劍,也沒有知識的劍,他們通常人微言輕,沒有實力可以展現,沒有籌碼可以交換,縱使大聲說話,也沒人聽得見,也通常不會受到正眼看待。
所以有人認為可以教訓他們思想薄弱,所以有人認為可以嘲諷他們還不能養活自己,憑甚麼自稱人民,要求他們閉嘴。
但是正好因為他們總難免讓人恣意教訓、他們總難免遭受不能自食其力的羞辱,而因此成為憲法要特別保護的弱勢。要還不能養活自己的人閉嘴,剛好不符合保護弱勢的憲法初衷。
他們當然知道最好是回家、回學校去充實自己、加強自己的競爭力,但是他們沒有最好的選擇,他們只有最差的選擇。他們沒得光榮撤退,他們只需要平安回家。打開門讓他們平安出來的鑰匙,在掌握國家機器的人手裡。
*作者為前大法官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4-04-05 15:18:00泛藍無視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4-04-05 15:18:00蓋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5 15:18:00幹 佔據國會談什麼憲法初衷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5 15:19:00主張公民憲政會議彈什麼正當法律程序去死
作者:
askemm 2014-04-05 15:19:00一個第一步就沒有正當性的學運,後面再找誰來硬崩
作者:
askemm 2014-04-05 15:20:00都會吱剩笑點XD歡迎多幾吱來多崩些,讓我們能夠繼續笑下去。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4-05 15:20:00又一個來秀下限的
許玉秀喔 不就阿扁提的大法官嗎 哈哈 當年還被質疑資格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05 15:21:00最後一句:平安的回家 未免太鄉愿了吧?前大法官左批行政
作者:
Aswind (各自遠颺)
2014-04-05 15:21:00科科 許玉秀...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4-05 15:21:00這不就先設好前提「有什麼方法凍結」XD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05 15:22:00右打立法 渾然忘記自己曾是個司法人囉 可嘆!可悲!也可惡!
作者:
peruman (美麗人生)
2014-04-05 15:22:00心中有顏色 講出來的就歪一邊
作者:
shaoyuh (誓不低頭)
2014-04-05 15:23:00誰?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4-04-05 15:23:00法學教授藍的不多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05 15:24:00當行政與立法出現問題時 誰都可以去質疑和抗爭 獨司法不
我認為教授都沒屁用不如多提點律師檢察官跟最高法院法官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4-04-05 15:25:00卸下大法官身份不能批歐? 我笑了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4-04-05 15:25:00許玉秀這麼明顯的是有甚麼好講?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05 15:25:00可逾越依法判定 因為 這是國家最後的碁石 還望大法官自愛
作者:
RolfP (洛夫)
2014-04-05 15:26:00蛆:廢文 先抹黑在說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4-04-05 15:26:00就已經不是大法官了啊 Orz
另一個大法官在搞臺灣民政府 扁時期大法官都是出來秀下限的?
學者的意見真的超爛而且在實務上根本不能用 該提實務界的
作者:
shpongle (LIONS 113)
2014-04-05 15:27:00那你法官判的爛 人民可以佔據法院嗎
作者: zhanren (Ethylene Propylene) 2014-04-05 15:27:00
我真的看不懂她要說什麼,可以直白一點嗎?
作者:
wei770702 (BladeRunner)
2014-04-05 15:27:00學生最正當
你說的是那位跟助理教授進Motel的那位嗎 XDDDDDDDDDD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4-05 15:28:00推阿咪咪大XD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05 15:28:00不知大法官如何看待美國水門案 行政立法惡鬥中司法的角色
作者: t4lin (法爾藍斯) 2014-04-05 15:29:00
善心人士出沒
作者:
asdf60558 (asdf60558)
2014-04-05 15:30:00看許玉秀之前的不同意見書就知道,她很愛唱反調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05 15:31:00水門案中 因為聯邦大法官的堅持依法論法 中立不惡才能化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4-04-05 15:32:00出書用初稿(O)
學者沒事就愛寫不同意見書阿 來展示他們深厚的法學造詣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05 15:32:00解國家政治危機 沒有聽過 美國那個大法官只會放話 不中立到如此的
我看不太懂他舉台大器捐事件是想說明什麼 是肯定還是?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4-05 15:33:00拜託請搬現任大法官再出來說嘴好嗎?
現任大法官是不可以講話的啦XDDDDD 講話就完了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4-05 15:34:00許教授之前有些見解我是蠻贊成啦(EX:性交易除罪化
如果今天占領議場的是黑道不是學生 不知許前大法官又會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05 15:34:00請那個許什麼的大法官 請你在事前閉嘴 事後隨你拉捧 ok!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5 15:35:00心證當然不一樣啊~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5 15:36:00別說黑道 有人敢拿出中華民國國旗馬上喪失正當性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4-05 15:36:00沒人覺得學生的身分那段很打學生臉嗎?
"學生也沒有知識的劍" 許大法官這樣子酸立法院裡的吱吱對嗎?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4-04-05 15:39:00專業文 雖然有些點同意,有些點保留。但還是推
而且搞清楚 嗆學生的 誰在嗆學生不能養活自己 只有這篇
這樣講吧? 明明就是嗆學生不能非法占領立院 你學生如果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14-04-05 15:40:00用了好幾個負面的詞XDDD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4-04-05 15:46:00出書用初稿(O)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4-05 16:19:00刑法公法真的是綠油油
作者:
GGyuan (dexter)
2014-04-05 16:21:00她幾歲了?
至於所謂程序云云,我前面發過一篇文,我對現在所謂程序正義的看法就是那樣
『出了台灣就沒人在乎的東西』,說難聽就是這樣對內的東西愛內耗無所謂,對外也這樣玩?哈
無限度霸佔主席台 <= 沒有遵守正當程序學生意見之所以較不被採納,不正是因為他們接觸的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5 16:29:00霸佔主席台是最有台灣特色的正當議事程序
沒有進社會磨練,實實在在了解社會運作的模式,用自己的"感覺"來決定服貿是毒藥還是救命藥,
這根本是急診醫師拿著藥,然後路人跑進來大喊那是毒藥,然後驟然停止一切急救過程,急診醫師說的都是屁,沒有經貿專業的路人說的都是正義...
寫這篇的前提立場就已經歪了,已經直接假設服貿是毒藥,後面就只是在申論而已~ 前提設錯,立論就不可能中懇!這不是很簡單的邏輯道理嗎?原來大法官的思維邏輯能力也不過爾爾!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4-05 16:34:00算了啦! 吵什麼吵 花果山一句"這可是50(?)萬人公民不服從耶" 可以無視於一切
作者:
bcharles (站的腳很酸)
2014-04-05 16:49:00生死存亡? 緊急醫療救護法14-2看一下吧!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5 23:46:00就是親綠吱吱前大法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