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賴中強:應注意政院版定位為「一國兩區」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4-04-05 20:24:40
賴中強:應注意政院版定位為「一國兩區」
新頭殼newtalk2014.04.05 劉奕霆/台北報導
318學運進入第19天,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代表、律師賴中強今(5)日上午表示,雖然《兩
岸協議監督條例》的民間版被外界認為就是「兩國論」,但是民眾更應該注意的是政院版
實際上就是「一國兩區」。
賴中強說,絕大多數的人民並不接受吳習會一國兩區的定位,但行政院的版本卻不斷重複
一國兩區;至於該如何以適切的方式表達,賴中強則表示開放民眾與各界討論,今日人民
議會的討論結果在經過彙整後,會送交國會及行政院提供參考。
學生運動總召集人林飛帆昨日表示,將在今日於立法院議場內、場外青島東路側及濟南路
側,以馬拉松的接力方式,進行「人民議會」,由民眾審議《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政院
版及民間版。
賴中強上午接受採訪時表示,在民間版的版本中,「負責對外主導協議談判的是行政權,
但不可以到談判的最後階段再把所有版本攤出來要國會照單全收,應該要讓國會在簽署前
可以表示意見,盡可能整合進行政部門的草案裡面」,賴中強說,最後整個談判的主導權
仍在行政權,只是讓國會可以事前監督,民眾可以事前參與。
接著,賴中強指出,民間版的草案堅持公民參與、國會監督、人權保障等原則,其他細節
保留給社會大眾開放討論的空間。對於行政院批評民間版是兩國論,他表示,其實民眾應
注意行政院的版本就是一國兩區,其實絕大多數的人民並不接受吳習會一國兩區的定位,
但行政院的版本卻不斷重複「一國兩區」,至於該如何以適切的方式表達,賴中強表示,
開放民眾與各界討論。
賴中強說,民間版的草案是參考各國的立法例,並由國內學者起草。在草案進入國會審查
過程中,也歡迎各界提出修正意見。因為時間緊湊的關係,賴中強說此草案事前並沒有跟
工商界討論。
至於上午第一場的人民議會,賴中強說會是一場審議兩岸監督條例的討論會,將政院跟民
間的版本進行討論。他說之所以用審議式民主的方式進行,也代表對未來的監督機制是抱
持開放的態度,願意跟各界還有民眾進行討論,但是會堅持五個立法原則:公民參與、國
會監督、人權保障、資訊公開、政府有義務回應衝擊影響評估報告。
至於人民議會的討論結果,賴中強表示會送到國會跟行政院提供參考。
http://newtalk.tw/news/2014/04/05/46037.html
賴大綠師知道現行中華民國憲法架構就是一國兩區嗎? 沒念過大一憲法跟法學緒論嗎
而憲法增修條文還是在台獨教父李登輝手上搞出來的呢 然後呢? 想修憲嗎?
贊成阿 只要林飛凡跟陳為廷願意去從軍當兵 我舉雙手支持來修憲
另外人民議會是什麼屁 誰理你阿 行政院有什麼義務要參考你們的東西
不然乾脆政黑板文章印一印也寄去給行政院院長江宜樺參考看看好了
作者: sakura10 (FAFA)   2014-04-05 20:26:00
綠頭殼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4-05 20:26:00
我們的憲法一直都是一國兩區
作者: lesnaree2 ( )   2014-04-05 20:27:00
他想死可以去北京人肉炸彈 大部分人民不想
作者: a310624a (小潘)   2014-04-05 20:28:00
對,最好大聲講出你要獨立,可以再大聲點,讓全民都知道。
作者: lpca (澄)   2014-04-05 20:28:00
民進黨可以搞公投呀XD
作者: ArmorKing   2014-04-05 20:29:00
表示這律師沒看過中華民國憲法? 律師牌是哪裡買的?
作者: antiabian (強勢回歸─比企谷八幡)   2014-04-05 20:29:00
可以印反服貿文選
作者: sylvia1105 (毛掰掰)   2014-04-05 20:29:00
憲法是一國兩區沒錯啊,不然就修憲吧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4-04-05 20:29:00
賴神:我今晚終於有媒體版面了lol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04-05 20:32:00
這些人真的很煩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4-05 20:33:00
太陽花可以推修憲啊
作者: angel98 (angel)   2014-04-05 20:33:00
非凡去北京人大 大喊台灣國獨立並表達公民不服從 快去占領人大!!!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5 20:34:00
不愧是律師 一針見血指出只有政院版合憲
作者: Ryaniii (詮)   2014-04-05 20:39:00
台灣跟中國間所有的法律都是稱台灣地區
作者: Ryaniii (詮)   2014-04-05 20:40:00
和大陸地區,賴大律師難道不知道嗎
作者: dodoing (11)   2014-04-05 20:53:00
露出綠腳了~~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4-05 21:18:00
憲法就是這樣定,不爽去修憲謝謝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5 22:27:00
不愧是律師 一針見血指出只有政院版合憲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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