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沒人來討論民間版監督條例嗎

作者: dusty1021 (高級書僮9527)   2014-04-06 12:43:16
現在成崑王先定調...
兩黨及全民大多可以接受的先立法後審查
同時也是各方皆不得罪的安全牌
但問題來了 王並沒有明講是哪一版本
所以龍捲風有話題了 趕快來狂打這個喔
讓大家知道凡神的司馬昭之心
再來說到問題本身...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民間版→兩國論→違憲
1.光第一條就審不下去
基本原則對岸不可能同意 直接否決
※簡單說就是偷渡台獨主張 跳過憲法
2.內容抵觸行政 立法分權分立之概念
談判前協議內容要先送國會審議通過
等於限制行政權之職權
基本上就是國會將行政和立法二手抓
※更簡單說就是我方直接公開談判底限
3.如要修改國會同意之協議內容需2/3同意
這根本就是修憲門檻了 明顯衝著執政黨而來
※簡單說就是小黨即可杯葛 不論主張合理與否
4.15名立委即可連署將備查案改為審查案
然後從頭來過 行政部門要重走流程
溯及既往還不討論 光這點就耗時耗力
※簡單說就是吵不完
5.締結前簽署前都要委交計劃書
並召開公聽會及公開所有協議內容
民間如提出衝擊疑問 具實質效力
國會委請行政院重提計畫及評估報名
然後民間版建議之公民監督團體
你去看下吧...哈哈哈...
※簡單說行公民團體之名實奪權政府之實
6.有溯及既往條例喔!
如此條例生效 現有已簽署之兩岸協議
在六個月以內必須重新送到立法院議決
※簡單說就是不用玩了 全部廢除!
因此本人在此定調 此條例應該正名
♦兩岸互不往來條例
♦台灣國正名條例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4-06 12:44:00
兩國論跟溯及既往全部打死阿 其他不用討論了
作者: pchunter (po)   2014-04-06 12:46:00
通過民間版 以後兩岸之間不會有任何條約了
作者: photopanda (變態紳士衛斯理)   2014-04-06 12:57:00
他們要的是個爽字,爽完結果如何又不是他們承擔(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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