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ser1ohn (虎!虎!虎!)
2014-04-07 11:58:07壞處喔?
你看看之前那個服貿已經有人佔領主席台胡鬧了
「先立法再審查」等於是給某些人胡鬧兩次的機會,還可以加碼上演睡議場上大鎖
某些人就已經擺出沒有所謂不能過,只有不能給你過的樣子了
還真的順他們的意去疊床架屋做什麼?
作者:
loquito (MoMo將)
2014-04-07 11:59:00先立法再審查=2016別想過
作者: Alwin (對著自己傻笑...) 2014-04-07 12:00:00
這樣干擾議程的立委還有人支持...,真的搞不懂。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4-07 12:00:00樓上第一天來到台灣?
作者: Alwin (對著自己傻笑...) 2014-04-07 12:01:00
就是搞不懂阿。
作者:
s410294 (暖囊)
2014-04-07 12:02:00沒有壞處只有好處
作者:
delavino (德拉.危怒)
2014-04-07 12:02:00鯛民
因為這個當下對他有利,以後再說,反正有錯都是對手錯想想當初他們主推,後來他們翻桌的選制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4-07 12:02:00
無賴政黨帶出來的無賴學生政權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4-07 12:03:00
有人說台商在大陸名聲很差?看看福佬政黨在台灣這樣子也難怪一些福佬台商在大陸會做出啥事都不意外,無賴翻桌最厲害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4-07 12:09:00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4-07 12:10:00這問題問蔡英文最清楚了
再去看一次吧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是唯一和協議相關的嚴謹程度比行政命令還低 這能信? 別傻了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4-07 12:12:00問蔡英文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13:00進WTO就開放陸資了,一堆吱都沒發現
ㄏㄏ 好 拜託別跳針了 會受不了~.~ 自己都不了解 悲哀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4-04-07 12:13:00雖然麻煩 但也是Z>B阿
誰跟你說蔡英文訂的就是好的? 現行法源就是不足 所以要訂新的監督條例來當法源依據,別英文英文的跳了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4-07 12:16:00
有法源?不足?kedafun:一群憨憨 沒立法何來法源依據審查?不是說沒法源嗎?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16:00還不快去罵蔡英文賣台,然後支持政院版?
沒錯 沒立法何來法源依據審查 ~.~我說沒法源阿@@何等悲哀 不足的事實擺在眼前 逼自己吞下
你說沒法源怎不去問問蔡英文?她會告訴你時空背景不同喔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4-07 12:18:00
kedafun:誰跟你說蔡英文訂的就是好的? 現行法源就是不足'就是不足還是就是沒有?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4-07 12:19:00
那就是有但是不夠囉? 謝謝我知道了
我瞬間懂你了 原來不足 對你來說也ok 有就好是吧這不是騙自己是什麼 ㄏㄏ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4-07 12:20:00
當然啦,有人說不足就是沒有,我也是尊重,只是我要先確認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2014-04-07 12:21:00
因為這跟一班人認為的不足有差異
如果你是有就好的這種心態 那我們價值認定上完全不同我不認為這種重大協議可以這樣草率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25:00阿不就是蔡英文搞的話就沒有法源不足問題,馬英九搞就有
作者:
cc1793 (X pro.)
2014-04-07 12:25:00那政院版的為何不行?
兩個都一樣爛阿 誰逼你一定要挑一個選.. 太可愛了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26:00那好啊,請記得支持政院版,民間版那個會出事的
政院版 = 行政院監督行政院 不可笑?國民黨國會過半 不懂這麼怕立法院監督行政院的原因何在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27:00民間版搞兩國論更可笑,回去修一修再來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28:00連國際現實都搞不懂的民間版才先去洗洗睡吧…ZZZZZZZZ
我有提到說我完全支持民間版本嗎?本來就該各取好處的折衷版 你在崩潰啥
作者:
cc1793 (X pro.)
2014-04-07 12:29:00怕的是少數杯葛不給馬政績啊,這件笑話不就是這樣來的
我同意杯葛是現在台灣的悲哀 那因為杯葛 就選擇一件錯的事不也是種悲哀? 對錯擺在眼前 別一起淪陷了
不是因為怕杯葛 -> 就選擇不立法 這叫閉上眼騙自己吧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4-04-07 12:32:00現在有說不立法了嘛?
作者:
cc1793 (X pro.)
2014-04-07 12:33:00自稱民間的那群人堅持要自己版本,這不是杯葛什麼是杯葛
先說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了,所以不用立法。發現說不贏,不足再說一定要支持政院版, 結果政院版是球員兼裁判 人不見了@@
作者:
cc1793 (X pro.)
2014-04-07 12:34:00政院版行不通立院就退回了啊"民間"怕什麼
peteref也是回一回人就消失.. 無法繼續討論了
作者:
cc1793 (X pro.)
2014-04-07 12:36:00不然你現在的立場是什麼?安安 為反政院而反?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36:00那好啊 你乾脆說誰來立法最公正好了…呵呵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37:00政府立法你要說球員兼裁判 民間搞兩國論天馬行空不可行那你要來立嗎?呵呵還是你覺得哪個單位最公正最有權威最適合立法?
誰來立法與我何干 我有領立委薪水嗎 況且我也不是本科專業我只知道不合理的就是跳出來監督就對了 而非無腦吞下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38:00噗,那你就是什麼都反結果什麼建設性的意見都沒有冏
作者:
cc1793 (X pro.)
2014-04-07 12:38:00有問題為何不是立院反,你反之後有更好的條例?我看看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39:00太好了 快點辯
辯論之後哪個版本孰優孰劣 該如何折衷 一目了然重點是江院長沒有回覆阿 呵呵
這裡的心態原來就是:杯葛,協商都搞不出好的 那我直接吞下行政院的智障版趕快通過好了.. 悲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40:00我只看到有人說我反反反,但是兩黨協商好像就不會有問題似
"學生"已經要求和政府(王院長)辯論囉 不用再說學生不敢辯
那如果你一樣是閉上眼理盲 只看自己想看的 也不用討論了
作者:
cc1793 (X pro.)
2014-04-07 12:42:00要兩黨協商又佔著議會,叫他們去麥當勞? DPP又不同意其他地
作者:
cc1793 (X pro.)
2014-04-07 12:43:00方.....誰跟誰杯葛很明顯了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43:00我看了一下,看來黃國昌連民間版最大的問題都看不出來 呵
別一個議題講不贏就一直換啦.. 從不願立法 到 立政院版 現
可怕就可怕 他敢出面辯論阿 你聽過他的辯論了嗎?如果真的如你所說的可怕 我相信他也辯我們政府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44:00有人要去自認黃國昌是最公正最有本事的也是他的自由啊
作者:
cc1793 (X pro.)
2014-04-07 12:44:00誰一直換了? 誰不願立法...跳針的節奏是你吧
cc1793 我在和peteref對話 您別對號入座阿..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45:00關在中研院的象牙塔太久了,不認識美國爸爸嗎?
不認識美國爸爸? 人家康乃爾博士 您是?康乃馨博士嗎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46:00康乃爾博士連已經確定很久的國際現實都不知道啊 可悲喔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47:00要戰學歷經歷喔?11A彭總最屌啦
ok 你要這樣講我同意 我是比較相信康乃爾 而不相信ptt上隨便一個路人啦...真那麼厲害去搞個康乃爾來念念吧
律面 完全不同範疇不要亂扯摟我也相信彭總的經濟層面見解 這方面我們不衝突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48:00他的強項是法喔,怪不得外交概念零分
強項是法 提出的觀點是對於經濟阿...還是強項是法 就只能提出對法的概念阿..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50:00是啊,難怪可以無視國際現實真是好棒棒
彭總和黃老師都是值得尊敬的人 我也不會只選擇我想信的信和我理念不同的就說人家唸到康乃爾還不認清事實。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53:00本來就是 一邊一國多不可行 唸到康乃爾還不知道
到底在害怕什麼阿?? 辯贏就贏阿.. 大家有眼睛看的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55:00我也等著看戲啊,這幾天戲會特別多的
把彭和黃扯在一起講 就是莫名其妙 一個講服貿內容 一個談監督條例 兩個還能扯在一起比學歷.. respect
不是在這裡無腦反對民間 又不呼籲自己支持的版本出來討論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2:59:00有腦的就知道國與國是最可笑最不可行的事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3:00:00有人要無視美國爸爸之前怎麼打阿扁臉的我也沒辦法
繼續跳針... 你重述的這件事情辯論後馬上自明 急什麼?黃老師的臉馬上就要被打爆摟~~ 看戲的你應該很開心吧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07 13:02:00說不定美國爸爸這幾天就會先打臉…我們看戲啊看戲
哈哈哈哈 謝謝你跟我的討論 我總算有機會了解一下支持的人
真累...不足不足 那還不是一樣可以審了 是有多不足XDDD
幹 哈哈哈哈 感謝i大 我更有動力去追求好的了支持者真的都只有這種水準 還沒看到提出說服人的論述過
加油喔 從當初訂法律到現在十幾年終於抓到稻草放大了堪用就好? 神經病 要好用就不要搞這種半套的.........
thanks 會繼續努力同意! 當然不能半套 不過政院比半殘還慘 呵呵
媽媽是ECFA架構 背景是全球化貿易協定 大的不管去挑刺?
光拿一個大陸說嘴有用嗎 講了幾百次 到底對岸國家力量是
"不足不足 那還不是一樣可以審了" 會說出這種話的人 已經滿悲哀了 不太想跟這種順民心態討論
順大頭啦 要悲哀自己去背 少幫人扣帽子 加油好嗎?
作者:
TuCH (謬客)
2014-04-07 13:14:00怎麼得到這樣就有政院版不可行的結論 ?
再怎麼先立法結果還是一樣 全退或接受 有要修正就是重談
可是我覺得立法權已經過大了,我不想再給屯立法院更多權利耶
沒錯 同意 我也知道有修正就是重談to penny 這部份尊重您的看法 不過在政院版 立法權可說是0
那就直接看內容就好 非要在可行的清況下加條件 是太閒
抱歉 待會要上課了 如果想繼續討論的 歡迎站內信或fb期待大家真的理性去看各個版本 選出真正好的 別矇著眼了
有路不走非要回起點從頭? 大概您都是這樣做事的吧?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如果走回頭路是我們要承擔的錯 也得承擔程序上就是該有個完整法源監督不是說犯錯了就想些投機方法來解決 這種態度非常有問題
ECFA?WTO? 哪個照你說的"程序" 通通給我從頭啦
抱歉 我真的得撤摟 如果可以"理性"討論 歡迎fb或站內信
這種所謂"投機"的解決方式 是立法院玩了多久時間的規則?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4-04-07 18:16:00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