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台獨一直以來都只是口號 (論國家主權)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14-04-07 13:20:54
根據翰林版國中社會科公民篇教科書3-1章中:國家組成的要素是人民、領土、主權、政府。
人民、領土、政府看來沒什麼問題,讓我們來看看中華民國的主權。
根據該教科書中主權的定義:
【國家最高權力,對內有決策、執行政策權。對外不受其他國家及組織控制。】
若依此,則中華民國是確實有主權的國家。
如果稍微深入探討一下
根據英儒霍布斯所言:主權至高無上,是國家的靈魂。在國家成立時同時出現,崇高不得
          侵犯。臣民若無主君允許,不得拋棄現任政府,重返自然狀態。
          主權不受前人法律制約,也不受自己制定的法律制約。
如根據法儒盧梭所言:主權是全體人民的公意,將人民結合在一起的共同利益。
          以社會契約為基礎。主權絕對且神聖,不得轉讓分割。
美儒潘恩則認為:在任何國家,主權就是制定法律的權力。
我想我們還是從現在廣泛使用的大學教科書中來找尋主權的涵義較好。
讓我們看看 《中華民國憲法精義》(呂炳寬、項程華、楊智傑等著)中是怎麼解釋:
主權(英語:Sovereignty)是一個國家對其管轄區域所擁有的至高無上的、排他性的政
治權力,簡言之,為「自主自決」的最高權威,也是對內立法、司法、行政的權力來源,
對外保持獨立自主的一種力量和意志。
《中華民國憲法》中規定之我國疆域,很不幸的我國絕大部分疆域都與鄰國統治權重疊
竊已為倘若解決此一問題,中華民國之主權問題即可說是無爭議。
最後看看一篇對岸的相關書籍 《政治學概論》(楚樹龍、唐虹著)中所提:
主权的法律形式对内常规定于宪法或基本法中,对外则是国际的相互承认。因此它也是国
家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国家主权的丧失往往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這也許是我國瘋狂花大錢維持邦交國數量的原因,因這也是主權的一部分。
也可以解釋為何世界各個自稱為國家但尚未加入聯合國的政治實體都想加入聯合國。
從以上簡略資料,我們可以看出:每個人對於主權的定義都自有一套說法。
主權兩字並無世界共通標準。
因此各位應可憑自己心思,自行決定中華民國的主權是否存在完備。
只要別強加自己思想至他人頭上就行。
作者: q224222 (風流劍)   2014-04-07 13:22:00
事實上獨立了 但法理上沒獨立啊 世界上能有兩個中國嗎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07 13:23:00
對外就GG囉
作者: SMart14043 (聰)   2014-04-07 13:33:00
其他國家誰會承認台灣有主權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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