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特別規定
再來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條
大陸地區: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台灣獨立???????
要喊台獨前拜託先看一下憲法
我們的憲法把大陸定義成非自由地區
意思就是對岸是我國的領土但目前非我國政府管轄
台灣目前實質上是主權獨立自主
所以喊台獨的意思是要跟大陸地區切割獨立?
這邏輯上不就跟割地賠款一樣意思嗎?
至於形式上的中華民國主權需要國際上的認可
台灣目前要拿什麼權力讓國際承認台灣才是正統的中華民國主權?
中華民國憲法是目前唯一支撐台灣主權自主的依據
想要形式上主權自主勢必要更改國號 推翻憲法重新制定新的憲法
先不要講外力介入啦
光制定新的憲法就耗時廢日 整天喊台獨的那些人有辦法制定新的憲法?
如果只拿舊的憲法來修正 那永遠都是中華民國的憲法而不是台灣國的憲法
永遠都跳不出中華民國的框架
台灣要更改國號 有多少人會同意?有多少人會反對?
台灣目前就是實質上的主權獨立 到底有什麼好爭的?
整天喊台灣獨立的人為何不先想想台灣獨立更改國號的後
台灣有辦法維持目前的生活水平嗎?
經濟封鎖 軍事威脅 台灣承受的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