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是個人意願,屬言論自由範圍,可以酸但是尊重
可是把台獨思考放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這就無法用尊重去對待了
我是不曉得監督條例有啥正當性可以將國與國談判納入了
這種做法不是要求先立法、再審查,也不是不要現在這個服貿
根本就是不要服貿!
今天陳為廷出來坦,我只認為是模糊焦點,讓大家把力氣花在討論他身上
順便凝聚極端勢力(看妖西那副嘴臉,3成變5成?)
要從根本打爆這次學運,就要攻擊國與國談判納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部份
最好鬧到蘋果去做民調,而不是攻擊為非二人的立場
因為他們的行為,更能表示他們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