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陳林兩人最近的發言,以及之前的主張,就可以得知
他們會發動學運,是因為堅持「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必須要以兩個國家的高度
先立法再審查服務貿易協議,他倆與層峰階級,與當局持不同意見者
陳林兩人等同於鄭南榕"政治良心犯",由於政府高層定調「學生身分,以及學運,不是無
罪的理由」「強佔公署,毀損公物,妨礙公務」都必須依法就辦。因此4月10日退出之時
,必定直接移送法辦,由檢察官開庭訊問。
這場學運碰觸政府高層最禁忌的問題,以及國人最敏感的神經。因此,追求台灣獨立的陳
林兩人,必定有漫長的官司訴訟。試想:要是就這樣放過這兩人,請問其他689萬或是9.2
%,豈不咬牙切齒,痛心疾首?全民也必然為之嘩然!
學習美麗島大審吧,馬政府不能,也不該放過這兩位學運領袖。真相就在法庭上越辯越明
台灣獨立的事實性與理想性,也更能在法庭上,向全國人民展現!
學運無罪,台獨無罪,但,犯法必定依法究辦!這不是法治國最高原則?馬江敢鄉愿的話
下次就換689萬上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