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JHztDa0 ]
作者: zaqmkovfr (小紫)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w: [閒聊] 給現在不知道圍中正一所為何事的人
時間: Fri Apr 11 20:19:2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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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ncheng (vvvv) 看板: FuMouDiscuss
標題: [閒聊] 給現在不知道圍中正一所為何事的人
時間: Fri Apr 11 20:15:43 2014
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去路過中正一分局
為什麼會有一群怒火衝著方仰寧
因為他今天在議會被質詢時有議員提出他怎麼可以永久禁止特定團體集會申請
結果方回說就算這樣是違憲他也要做
這邊是警局公然違憲的鐵證
http://c1pp.tcpd.gov.tw/ct.asp?xItem=74242137&ctNode=15035&mp=108021
備份截圖
http://imgur.com/XVxJLkn
現在人民不滿的是所有先進民主國家公認的基本人權被方仰寧侵犯了
竟然敢公開說對特定團體日後所有的集會遊行申請都不會許可
是可忍熟不可忍
若看完那麼簡單的說明還是有人要用
「不要叫方下台啦萬一換個更差的怎麼辦」
「不爽他就去投訴告發啊,有其他合法途徑為什麼要去路過」
「挑戰政府就是暴民啦blahblahblah」
等的來跳針的話
請記住今天你的生命財產遷徙信仰言論等一狗票的自由權利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一百年前這些東西都可以因為當官的一念之間把你的一切全部剝奪
他們是在幫忙維護你的權利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11 20:23:00
拜託不要維護我的﹐我沒授權給你們圍警局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4-11 20:24:00對不起 猴子從來沒真正爭取到權利過
作者: guanaco (guanaco) 2014-04-11 20:24:00
所以現在不高興就要包圍他就對了?果然是一群暴民
作者:
GGyuan (dexter)
2014-04-11 20:24:00我不要暴民代表我
作者:
asdf60558 (asdf60558)
2014-04-11 20:24:00我們反暴民也是維護生命財產遷徙信仰言論自由
作者: t4lin (法爾藍斯) 2014-04-11 20:24:00
又來膨風了
他馬的,看不懂啦,我只知道民進黨在搗亂,有沒有kmt夥伴要跟我組金黃色理性聯盟去包圍各大專院校??
作者:
sa0128 (saaaa)
2014-04-11 20:25:00多次違法不能禁喔?
作者:
gwcatgwcat (M.貓åå£žæŽ‰å·¥å» )
2014-04-11 20:25:00相關團體申請路權卻衝進立法院,被取消很正常好嗎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4-11 20:25:00猴王衰扁倒是幹過剝奪人民玩正常大台電動的權利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1 20:25:00方分局長有失言的話,大有許多手段可以讓他下台,別動不動
作者:
S1oan (授薪族自相殘殺)
2014-04-11 20:25:00反暴民也是維護生命財產遷徙信仰言論自由+1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11 20:26:00就訴諸體制外手段
作者:
lword (Ali)
2014-04-11 20:26:00不高興就可以包圍占領 真會假民主之名行批鬥之實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04-11 20:26:00我不記得我有授權過猴群
作者:
bonju2 (ZeRo)
2014-04-11 20:26:00違法多次 被禁止剛好而已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4-04-11 20:26:00我們藍教徒最喜歡超越憲法的分局長~~~~~~~ 超有魄力der
作者: killerwang 2014-04-11 20:26:00
話說在服貿版發起包圍警局的人 這樣沒罪嗎?
作者: guanaco (guanaco) 2014-04-11 20:27:00
攻佔立院政院果然開創了"典範"...........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4-04-11 20:27:00這段時間是台灣民主法治最黑暗的日子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11 20:27:00
違不違法先別講,老子就討厭這種動不動就代表老子的幹
作者:
box1127 (wise)
2014-04-11 20:28:00這個的水準就這樣 不意外
教唆 造謠 破壞公物 妨礙公務..拜託 違法的東西一堆OK?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4-04-11 20:28:00而未來 台灣還會有民主法治嗎?有的話 是誰的民主誰的法治?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4-11 20:28:00猴王衰扁剝奪人民玩大台電動權利時猴子怎不出來抗議一下?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11 20:28:00
林盃是有授權喔﹐代表什麼鬼!馬的
問題是,這個公告我不覺的中正一分局有問題呀,誰要告訴
作者: ckcheng2 2014-04-11 20:28:00
再繼續亂只會給對岸出兵的理由啦XDDDDD
看了內文 蔡先生申請周邊 卻占據立院廣場 違背當初申請的路權使用範圍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4-04-11 20:28:00這好笑!這時就不說啥違法在先了?因為現贊違法在先的是自己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4-04-11 20:28:00違法違憲都你們在講ZZZZ
20個up 除了 一些開始討論之前是由 其他都跟吱八一樣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1 20:28:00哈哈哈
這邊的人眼裡沒有是非 只有顏色 她們不會懂的....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4-04-11 20:29:00是吧?說別人違法在先就出來爭~自己違法在先還是出來爭
作者: customptt (修) 2014-04-11 20:29:00
自己違法多次,怪別人取消喔?
作者:
hoyyy ((  ̄(エ) ̄))
2014-04-11 20:29:00唉 我們真的要眼睜睜的看著臺灣毀了嗎,完全納粹...
作者:
GGyuan (dexter)
2014-04-11 20:29:00暴民都法官阿 違法都你們講就好
作者: gmg0905 2014-04-11 20:29:00
不用百年,十年後你只領10k時希望你還記得你的話
作者:
TwnProvince (, Republic of China)
2014-04-11 20:29:00他說"就算違憲" 這並不是承認違憲的意思
作者:
gwcatgwcat (M.貓åå£žæŽ‰å·¥å» )
2014-04-11 20:29:00租場地結果越界使用 出租者不能拒租喔
作者:
APM99 (血統純正台北人)
2014-04-11 20:29:00自己糾察隊可以勒脖 警察那樣就叫血腥鎮壓zzz
作者:
box1127 (wise)
2014-04-11 20:29:00覺的這個版的人比較像暴民 連違憲都不知
作者:
bonju2 (ZeRo)
2014-04-11 20:30:00有是非就不會去攻立法院 行政院 乃至包圍現在的警察局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14-04-11 20:30:00
包圍警局代表什麼狗人民的正義啦,誰授權他們代表了
作者:
TwnProvince (, Republic of China)
2014-04-11 20:30:00這句中文有難到猴子都看不懂嗎 還是要我幫你翻譯?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4-04-11 20:30:00我們藍教徒最喜歡超越憲法的分局長~~~~~~~ 超有魄力der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4-04-11 20:30:00是不是?所以你們要不要先解釋一下自己的違法在先?
白狼拉 非法集會郝兵兵說他們只是路過....雙重標準
作者: customptt (修) 2014-04-11 20:30:00
誰先佔據立法院的?警察如果只驅離一邊的人才不合理
作者:
TwnProvince (, Republic of China)
2014-04-11 20:31:00我幫你翻譯好了啦 "吱吱吱吱 吱吱吱吱吱" 這樣有懂嗎?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4-04-11 20:31:00這更好笑了!你們笑白狼的路過~所以自己也路過?笑自己?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4-04-11 20:31:00有夠北七,違法佔立院都敢做了,會在乎以後不能合法集會?
作者:
fathua (說到底...)
2014-04-11 20:31:00靠邀 洗腦消毒包又來了 以為大家智商都跟猴群一樣
作者:
gwcatgwcat (M.貓åå£žæŽ‰å·¥å» )
2014-04-11 20:31:00白狼非法集會 那敢問立法院內外那些合法了?????
作者:
yehudi (soger)
2014-04-11 20:31:00我們藍教徒就是甘願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作者: customptt (修) 2014-04-11 20:31:00
今天你們不先占領立法院白狼是會去喔?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4-04-11 20:31:00等有權機關作出一個違憲的判斷再叫醒我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4-04-11 20:32:00是吧?你們怎樣都可以~這就是你們的正義
作者:
bonju2 (ZeRo)
2014-04-11 20:32:00憲法保障你的言論自由但不包括你可以干涉其他人的權利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4-04-11 20:32:00還有偶發性並不是那樣照字面解釋的喔~.~
作者:
bonju2 (ZeRo)
2014-04-11 20:33:00你攻個立法院 行政院 包圍警局 你影響多少人了你知道嗎?
如果任意違背合法申請範圍 而沒有處分 將來是不是大家都亂搞 不守法?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11 20:34:00
有學生證就好了守什麼屁法人多想圍那就圍那﹐反正出一張嘴就代表全民了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4-11 20:35:00違反佛法?
作者: denisemoon (湘月) 2014-04-11 20:35:00
馬江哪裡違法?
不用在解釋了 今天就算警察開槍打死學生 這邊的人也一
作者:
koexe (獨酌)
2014-04-11 20:36:00集會遊行法第11條:二、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
作者: customptt (修) 2014-04-11 20:36:00
執政者有權推動他的政策謝謝,有意見請想辦法執政
作者: denisemoon (湘月) 2014-04-11 20:36:00
講不出來,就說不用解釋,頗ㄏ
這次的起因 就是蔡先生 違背當初路權範圍 就這樣簡單
作者:
koexe (獨酌)
2014-04-11 20:38:00憲法給予我們集會的自由 不代表我們可以無限上綱 謝謝
作者:
koexe (獨酌)
2014-04-11 20:39:00有這次前例 局長以此來限制特定團體亦無不可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4-04-11 20:39:00雙重標準?誰在雙重標準?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14-04-11 20:40:00
他們眼裡只有政府會犯法,去包圍的人都很正直無私的
作者:
koexe (獨酌)
2014-04-11 20:40:00到時候別說法院是KMT開的就好了
作者: Fabi (Boy Meets Girl) 2014-04-11 20:40:00
民主就是看誰不爽就烙人圍誰...荒謬
作者:
n23454 2014-04-11 20:40:00民氣可用,不用可惜。 體制內方法還沒常識,就先來搞包圍
作者:
n23454 2014-04-11 20:41:00這就是"我是公民"所自稱的民主嗎
若蔡先生ㄧ直在自己申請的立院周邊 而非立院廣場 就無違法問題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11 20:41:00
快點起來革命吧﹐打一打好收工
作者:
koexe (獨酌)
2014-04-11 20:41:00更別說他是跑去車道"以死明志"了
作者:
S1oan (授薪族自相殘殺)
2014-04-11 20:42:00逼出來的暴民會滑手機 而且吃好穿好 幹!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經區服貿貨貿)
2014-04-11 20:42:00這一公告 讓我更支持方局長
作者:
koexe (獨酌)
2014-04-11 20:43:00反正現在就是學生不爽誰就去包圍啊 民氣可用還可以編出一大堆的理由 真是荒謬
作者:
u92336 2014-04-11 20:43:00不要再亂了!!!不能讓社會安靜一下嗎!警察也很累 好嗎!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11 20:44:00
合不合法看誰人多的。張嘴就代表全民。馬的
作者:
koexe (獨酌)
2014-04-11 20:44:00勒脖案有個前例 不意外啊
作者:
yngmei (再向上踏一階)
2014-04-11 20:57:00去年10/10抗議公投盟不是有放裸體阿伯跑去立院尿尿
回說就算這樣是違憲他也要做->這一段有錄影錄音嗎?
作者:
oscar19 (卡卡歐)
2014-04-12 03:06:00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