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討論包圍警局 亂噴漆這些失序的行為
剛看到中正一分局的公告資訊
"同時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
這條的法源依據是什麼 @@
如果沒有 是不是會有點站不住腳?
有請理解的人解說~ 都瞎~
作者:
iefive (nomind)
2014-04-11 21:17:0042179 請自行爬文^^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4-11 21:17:00違憲呀 所以被圍是活該 局長有自知之明該下台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11 21:17:00
人多包圍正夯﹐管你有沒有理
作者: guanaco (guanaco) 2014-04-11 21:17:00
暴民:我有正當性!
作者:
SentoS (HI~)
2014-04-11 21:17:00要不要看清楚警局的聲明再來PO文,都說某團體前科累累了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1 21:17:00偷吃太陽餅都沒刑責了
作者:
cocopi (小玉子)
2014-04-11 21:17:00行政裁量
作者:
TAKEZOU (真難人~)
2014-04-11 21:17:00它的法說 違反公(中)共利益和社會秩序(騜城之內的河蟹)XD
作者:
danwhei (簡簡單單)
2014-04-11 21:18:00好賓賓感下令驅離嗎
作者:
ameko34 (兩行來自秋末的眼淚)
2014-04-11 21:18:00違憲是你說了算喔 你是大法官喔
作者:
SentoS (HI~)
2014-04-11 21:19:00如果不是一再犯妨礙公務跟未守規定,人家是會禁他們喔?
作者:
Movice (Jake Peavy)
2014-04-11 21:19:00仰寧過橋喔.....
作者: ckcheng2 2014-04-11 21:19:00
行政裁量權,要就去告不然就釋憲而不是包圍警局
作者:
TAKEZOU (真難人~)
2014-04-11 21:19:00這都是見仁(阿共)見智(馬狗)的
作者:
danwhei (簡簡單單)
2014-04-11 21:19:00請問一下 小孬孬是台灣大學哲學系博士班嗎?
問題就是那群都是中老年人,蔡教授沒被輾掛算分局好運
作者: Ryaniii (詮) 2014-04-11 21:20:00
學生在立法院不讓委員開會的法源依據是什麼
撲次,多次違法整個就很好笑,警察是法官哦?說違法就違法?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1 21:20:00行政裁量權啦 明年一月一日前都還有效
作者:
TAKEZOU (真難人~)
2014-04-11 21:20:00馬狗說違法 你就違法了
作者:
SentoS (HI~)
2014-04-11 21:20:00用包圍是最蠢的方法,人家跟你玩法,卻跟人家比大聲
作者:
lostt (事不過三!)
2014-04-11 21:20:00不管有沒有違法的事實,判定是法院的權責,不是暴民
作者:
SentoS (HI~)
2014-04-11 21:21:00跟那機車行的老闆:你是在大聲啥啦!! 完全一樣
作者:
digpig (摳鬼)
2014-04-11 21:21:00可能有比例潘原則問題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1 21:21:00不爽去包大法官 是他們說明年一月一日集遊法才失效
作者: icywolf (藍白拖鞋狼) 2014-04-11 21:21:00
到底還想姑息到甚麼程度? 現行犯直接抓起來好不好?
要說現行犯,只會有一次違法的可能性,多次違法現在才算總帳,那之前是警察瀆職嗎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1 21:22:00這跟現行犯啥關啊這群人現在就是違法啊
我也是覺得有爭議 但這裡會針對你問題討論的不多XDD
作者:
SentoS (HI~)
2014-04-11 21:23:00那姓菜的為啥不想一下集遊法怎不用在那群學生上呢?????
況且集遊法根本沒有一條有寫到可以永久禁止,幻想法哦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1 21:23:00警方如果有違法就去告 不是用圍的
作者: h52026cherry (cherry) 2014-04-11 21:24:00
就算違法 他們也不能這樣包圍
作者:
SentoS (HI~)
2014-04-11 21:24:00不管是誰執政,誰都不想廢集遊法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11 21:25:00
所以暴民跟黑道有什麼兩樣?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1 21:25:00升官他做過的事就會自己不見喔? 哈哈神邏輯
作者:
SentoS (HI~)
2014-04-11 21:26:00差別:黑道烙單時還是黑道,暴民烙單時會變假聖人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11 21:27:00
差別在暴民會自稱代表月亮﹐喔不﹐是代表人民你看這黑道多笨﹐不會說代表人民就好了
以後警察要怎麼玩就怎麼玩,反正違憲再說啊,釋憲案兩三年我早就高升了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11 21:30:00
再怎麼崩潰暴民還是暴民呀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1 21:31:00有權許可就有權不許可 這不是法律常識嗎
作者:
WangCM (WHITE SOX)
2014-04-11 21:32:00有違憲?笑死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4-11 21:32:00集遊法還沒失效 違啥憲?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1 21:34:00Durant35又回來啦 XD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11 21:34:00
兄弟多說你違憲就違憲<<應該是這樣吧
以後政府都不用管憲法啦,反正違憲又不罰,執行上意還能升官
呵呵,集遊法11條去看一下,只有特定情況才能限制申請。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1 21:38:00這個特定情況就是警察認定 不服去提訴願崩到文章都刪囉 可憐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1 21:39:00你幹嗎刪文哩 哈
作者: silveryfox99 2014-04-11 21:39:00
一下子叫人看法一下子又說等打完訴願都二年了好崩崩﹐不崩嗎?
是哦,那也可以宣布為了社會秩序,解散DPP,也可以宣布拆你家,因為沒法律限制麻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1 21:40:00解散DPP事大法官得職責 不要再崩羅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4-11 21:40:00zzzzzzzzzzzzzzzz解散政黨有法定程序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1 21:41:00政黨解散要開憲法法庭 崩夠了嗎
作者:
smapvest (LionHeart)
2014-04-11 21:41:00杜蘭特到底在講什麼鬼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1 21:43:00[本來就是警察認定 崩夠了嗎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4-11 21:44:00有個東西叫行政裁量 你有聽過嗎?
哦,哪一條法律有寫或者授權,警察可以永久禁止集會遊行?找得到我請一百份雞排,不然你請,如何?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4-11 21:46:00不爽就去打訴願 夠了警察如果違法當然有他的處理方式
到底有沒有法律常識啊,還行政裁量剝奪人民憲法權利勒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4-11 21:47:00去打訴願不會? 你不是大法官 少再那理耍嘴皮子
哦,那以後政府就可以一直違憲違到爽啊,全部都去跑行政訴訟嘛
哈哈哈哈哈哈,沒有法律依據,剝奪憲法權利,還要大法官來看哦,這已經違法了
這代表緊急狀況才能限制,跟永久限制差十萬八千里,加油好嗎
某樓論事請論理 跳針等於浪費其他人時間 蔡先生 違背路權範圍在先 能怪誰
作者:
DRnkmo (雕兄)
2014-04-11 21:59:00笑死了,所以法律都讓民眾來解釋就好了,以後都不用法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