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so2005 (一時想ä¸åˆ°)
2014-04-12 17:23:22有人說法條裡面沒有說違規三次就永久不得申請集遊,
小弟好像也沒看到,請問方局長對公投盟的懲處
是根據哪一條法例呢?
609丟臉丟到家 自己不守法 又在哭哭問法律 可恥
作者: guanaco (guanaco) 2014-04-12 17:25:00
誰造謠的你去問他....
依照集會遊行法給予的裁定權,警局可以根據狀況而給予
作者:
kuso2005 (一時想ä¸åˆ°)
2014-04-12 17:26:00super大白色聯盟違法在哪我怎看不出!?
作者:
IronCube (å串å°é‡£æ‰‹)
2014-04-12 17:27:00就自己編的阿
作者:
blabla777 (blabla777)
2014-04-12 17:28:00叫陳其邁下次19秒再過一次集郵法
作者:
afa1026 (啊罰)
2014-04-12 17:28:00白色未申請阿 這屬於行政裁量
作者: kuego 2014-04-12 17:28:00
就是前科紀錄不良,所以不允准許,那不會換一個單位去申請就好
作者:
IronCube (å串å°é‡£æ‰‹)
2014-04-12 17:29:00XD 昨天也未申請阿
作者: kuego 2014-04-12 17:29:00
自己老是愛違規,當然被列入黑名單裡
作者:
blabla777 (blabla777)
2014-04-12 17:29:00免洗的東南西北中發白社這麼多 最好是缺帳號申請啦假議題而已
事實上,公投盟可以去申請,但是申請過不過由警局決定
作者:
IronCube (å串å°é‡£æ‰‹)
2014-04-12 17:30:00如果有的話就違反憲法了 慶幸現在沒有~不然還要釋憲改法
作者:
afa1026 (啊罰)
2014-04-12 17:30:00白狼有被舉牌警告嗎?
作者:
IE5 (SF)
2014-04-12 17:31:00白狼可以玩路過 學生比照辦理 很合法!
作者:
blabla777 (blabla777)
2014-04-12 17:31:00大概打公告那個人 也20幾天沒放假 火氣也上來了
作者: kuego 2014-04-12 17:32:00
你可以有變通的方式阿,非要搞到天怒人怨
作者:
KIDDLEE (KIDD)
2014-04-12 17:32:00整天在那憲法憲法 不是要台獨 還在那講憲法
作者:
TwnProvince (, Republic of China)
2014-04-12 17:33:00沒說不能申請啊 不給你過而已
作者:
blabla777 (blabla777)
2014-04-12 17:34:00不是不給X 不能給你X 僅此而已
這個本板闢謠文光4/12就多少了,有心了解真相還會問?
部充一下,不會過是在方的中正一不會過,到市警局照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