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網址:
http://ppt.cc/z7iw
黃志仁
13 小時 · Keelung ·
「方分局長,你沒有錯」
大約10幾年前我還是剛畢業3、4年的小菜鳥,在中山分局民一所服務,
您當時是中山分局督察組組長,有一天下午我騎警用野狼125在松江路
上巡邏,無線電傳來緊急通報「林森北路發生機車搶奪案」,
沒多久一部機車從巷子衝出來,車牌刻意以WD40溶劑將漆色去掉,
只剩一塊白鐵,看見我又跑給我追,我當然死命追他,在中山區大街、小巷
,逆向、闖紅紅燈追了他五分鐘,最後在錦州公園旁巷弄內,他機車刻意傾
右向我逼車,企圖想讓我剎車失控打滑,我沒剎車,退檔加足油門超了過去...
擦撞之後我從照後鏡看到他跟機車在地上滾了幾圏,然後躺在地上呻吟...,
清查結果他只是一個毀損車牌、無照鴐駛、交通違規,攔檢不停
又跑給我追的小孬孬.之後就是他媽媽找來民x黨某民代向分局施壓
,誣指我用腳踹他機車才害他摔倒受傷,並且要我賠償30萬醫藥費,
隔天您打電話來派出所找我,我當時很惶恐不安的接電話,沒想到您第一句話就是:
「黃志仁,你沒有錯!...你就安心上班,其他的事交給長官處理,我不會處份你,
我如果處份你,我就無法帶領我手下中山分局四百多名員警....。」
已經事隔快20年了,我都不會忘記,現在看到這麼有擔當又能相挺部屬的好長官在
中正一分局遭到如此的委屈,心裡掙扎了好久,決定把這段往事po出來,現在換我
對您說「方分局長,你沒有錯」,
這也是全體警察同仁想對您說的,也希望我們的高層也能公開的勇敢的在社會大眾
面前大聲的對你說:「方分局長,你沒有錯」!
=================
是的,俺也要向方局長您說:
『局長! 您沒有錯! 堅持下去!!』
還沒完.....黃警員後來在本文下面回應....:
黃志仁:
賠錢給一個企圖衝撞傷害執勤員警的小孬孬,警察的威信就沒了,
但是為了顧全大局,也給民代台階下,當時的中山分局長很有智慧的
對他媽說:
『分局沒有這種經費,我以我分局長私人的名義包3萬6紅包給你好不好
,他媽見有錢可拿馬上答應,我是全身而退沒賠半毛錢,很感謝當時這
些有擔當又肯挺基層的長官們...』
.....文中是不是爆了什麼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