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 中正第一分局事件的始末

作者: Rebroff (如果明天就是世界未日)   2014-04-13 15:07:39
網誌好讀版: http://0rz.tw/tveKw
"網友不滿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11日驅離立法院前民眾,傍晚號召民眾包圍分局,拋灑冥
紙。分局長方仰寧(中拿麥克風者)在警局前聆聽民眾訴求,民眾認為警方「毀約」,大
批學生在今日下午6點仿效「白狼」,發起「路過」中正一分局包圍行動,高喊「無能馬
英九、無恥方仰寧」,要求分局長方仰寧「踹共」。"
1.行政作法爭議
2.公投盟的動作
3.抓出造謠媒體
4.集會遊行法&釋字718宣告
5.事件元兇
關於中正一分局事件:
1. 行政作法爭議
作法違憲,可以釋憲,方是事務官,違憲要承擔的後果很重,如果真要方負責任,聲請釋
憲是合法且合理的方式,不採用比較為人接受的方式,卻上街包圍警局叫囂並聚眾審判,
不覺得跟白狼沒兩樣嗎?
中正第一分局依”集會遊行法”進行執法,並無違憲,
而且也已經公告在網站上,全文如下:
〔公投護臺灣聯盟多次違法集會,本分局逕予廢止該聯盟於立法院周邊集會〕
http://c1pp.tcpd.gov.tw/ct.asp?xItem=74242137&ctNode=15035&mp=108021
”近期更利用立法院周邊活動於103年3月18日率領群眾未經許可侵入立法院中山南路大門
廣場及破壞立法院銜牌,占據廣場迄今,另於同年4月3日率領群眾占據林森南路、濟南路
口,阻礙立法委員車輛通行及妨礙警方執行公務,復於同年4月6日率領群眾至總統寓所(
集會遊行禁制區)周邊違法集會,再於翌(7)日率領群眾至行政院北平東路後門(集會
遊行禁制區)違法集會。”
如果這一個團體原本申請在立法院周邊集會,後來非法在法令規定下不準集會的禁制區違
法集會,又破壞公物,占據廣場,妨礙警方執行公務,這難道不能取消他但的集會申請嗎

而且集會遊行法又還沒有修法,現在這樣的行為就是違法,警察不執行法令的話,請問要
怎麼做?
最令人爭議的一句,如下:
”「廢止該聯盟即日起在立法院周邊之集會許可,同時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

憑心而論,這一段話是有行政瑕疵的,執法機關只能在每次集會遊行有違法之事實才能取
消,不能事先認定,但行政機關(中正第一分局)本來就有對會違反人民利益以及公共安
全等理由可以拒絕集會遊行申請,依現行法條,中正一分局有權"不通過",但大法官已
經說明年改為報備制了,好我們現在都應該知道明年就是報備,但那是明年的事,好嗎?
2.公投盟的動作
依法論法,此次公投盟的集會被廢止了,依法可進行〔申復〕,
事實上,公投盟的確也這麼做了,並且昨日送出申請,中正一分局今日發表聲明,由於違
法行法已經消失,他們仍然可以集會:
[公投護臺灣聯盟提出廢止集會申復,中正第一分局開會決議,違法占用立法院廣場行為
已消失,准予集會許可]
http://c1pp.tcpd.gov.tw/ct.asp?xItem=74425130&ctNode=15035&mp=108021
如果公投盟本身都沒有站出來包圍警察局,並且是依法進行申復,
那前天去包圍警察局的人是不是吃飽太閒?
3.抓出造謠媒體
以下報紙,看出來那家媒體在造謠了嗎?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04-13 15:11:00
推,我很受不了吱一直跳違憲
作者: IronCube (反串小釣手)   2014-04-13 15:15:00
所以你還是沒點出哪條法規可以設黑名單麻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4-13 15:16:00
「明顯事實」
作者: IronCube (反串小釣手)   2014-04-13 15:16:00
違憲是在指設黑名單的行為,換句話說別公告就沒爭議
作者: hotaru3456 (白河)   2014-04-13 15:17:00
但是這黑名單是否是正式文件?
作者: IronCube (反串小釣手)   2014-04-13 15:18:00
直接公告算不算正式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4-04-13 15:19:00
不算,觀念通知。
作者: hotaru3456 (白河)   2014-04-13 15:19:00
我記得洪講的違憲是拿釋718這條來論述
作者: windyfire (狼仔)   2014-04-13 15:24:00
我在懷疑,一直說為什麼不驅離白狼!
作者: windyfire (狼仔)   2014-04-13 15:25:00
那時的情況,你叫警察怎麼驅離!
作者: supervisorz ( )   2014-04-13 15:25:00
警察機關 發的公告 都不算正式?? 所以公投盟是合法?
作者: windyfire (狼仔)   2014-04-13 15:26:00
警察那時做驅離陣型一定散,那時會更加混亂!
作者: bcharles (站的腳很酸)   2014-04-13 15:26:00
請問 有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25嗎?
作者: remember (人老也有天使收)   2014-04-13 15:27:00
作者: IronCube (反串小釣手)   2014-04-13 15:27:00
能舉三次然後叫他滾,且北市府不用觀念告知是路過吧?
作者: bcharles (站的腳很酸)   2014-04-13 15:27:00
一直違憲違憲的 只能說法緒沒上好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5:28:00
白狼那時為什麼無法驅離? 沒法舉他牌嗎
作者: supervisorz ( )   2014-04-13 15:29:00
沒驅離就算了 可以事後處理而不是 說 路過
作者: supervisorz ( )   2014-04-13 15:30:00
然後你看學生抗議30分鐘內就舉牌了 看到狼就不舉
作者: hotaru3456 (白河)   2014-04-13 15:31:00
趕白狼了話 那票學生要不要趕?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13 15:31:00
白狼率眾赴立院 警:沒暴力不違集遊法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5:32:00
一起趕 拜託 市府這作為若沒好解釋 根本大亂可是吱八的重點好像是沒申請 沒暴力只是不能鎮壓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13 15:33:00
市府沒權決定可以趕王金平的場子啊呵呵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5:35:00
所以為什麼不能舉白狼牌 叫他滾開?搞得人人鑽漏洞 很無言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13 15:36:00
自己去翻我那篇新聞囉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5:36:00
恩 我看一下
作者: supervisorz ( )   2014-04-13 15:37:00
重點是 路過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5:37:00
peteref你哪有發白狼的新聞?..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13 15:37:00
學生發動包圍黨部時不知道警察有沒有舉牌?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13 15:38:00
我上面那個就是新聞標題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5:38:00
政黑? 沒有啊
作者: supervisorz ( )   2014-04-13 15:38:00
有阿 學生到哪裡都被舉牌 << 台北啦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13 15:39:00
"白狼率眾赴立院 警:沒暴力不違集遊法"<--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5:41:00
"按照國際兩公約 採取比較寬容的做法"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5:42:00
那包分局不就也沒違法?! 那之後都從寬囉?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5:43:00
學生一直都沒帶武器 之後愛去哪就去哪 不就蒙多?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13 15:44:00
包圍分局有理性沒暴力嗎呵呵呵呵呵你看看那牆上,看看那些記者 好棒棒喔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T2DCBayDqc<-舉牌勒?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5:45:00
破壞公物都可以抓 但是有這條就無法趕人不是嗎?只要不是群體都在打架 那就都沒違法了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13 15:46:00
而且學生妨礙警察去執行公務,學生違法無誤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5:46:00
那集遊好像也不太需要改 反正也沒理由可以擋人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13 15:47:00
釋憲的結果本來集遊法就是只有部分違憲無誤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5:47:00
重點在不能驅離整個集會啊 "按照國際兩公約 寬容"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5:48:00
凱道靠近總統府也是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13 15:49:00
所以和平的沒被舉牌,過火的被舉牌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5:51:00
什麼?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5:52:00
我只是在提之後趕人很不易 你那句好像不是跟我討論的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13 15:53:00
所以為什麼不能舉白狼牌 叫他滾開?<-----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5:54:00
我得到答案了啊"按照國際兩公約 寬容"今後無暴力 都很難趕人也不違法沒事的話..我先走了@.@"
作者: supervisorz ( )   2014-04-13 15:56:00
白狼衝撞警方3次沒事 學生只要衝一次就舉牌了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13 16:04:00
舉牌就會很好笑了,好像後面佔立法院的沒違法就是了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6:08:00
凡身上有案子啊 哪有沒違法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4-13 16:08:00
我說的是衝進立院的學生們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6:16:00
那很少人討論而且結果還沒出來 暫時作罷吧
作者: iphone55566 (哀鳳五)   2014-04-13 16:17:00
而且似乎有一句 說王那天答應不追究 不知有沒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