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俗辣!!!
2. 什麼叫只是陳述事實,不是在恐嚇???
小心被暗殺這種話不叫恐嚇??? 台灣國刑法???
3. 要把方局長一根根手指砍下來,那這就叫什麼???
陳述事實還是犯罪預告???
4. 原來又是一個死反核的,
看看某人身上T恤的字,這些人腦袋整天只有反反反嗎???
4. 吃牢飯吧,屁孩~~~
包圍中正一分局 警方蒐證最快16日函送
洪: 我沒有要恐嚇
http://goo.gl/28SSRS
以「路過」之名,聚眾包圍台北市中正一分局的群眾,警方正整理蒐證影帶,
最快16日(周三)函送地檢署,函送對象包括帶頭嗆聲的、噴漆的、貼標語的
、辱罵警察的,全部依妨害公務、侮辱公署等罪函送。
警方調查表示,洪崇晏對嗆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我真的覺得你要很小心,
你會害這個馬政府被瓦解,你會害自己被暗殺我跟你講。」涉嫌恐嚇;有兩名
男子在警局牆上噴漆,數名抗議人士貼標語等,警方也「全都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