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disp.cc/m/982-7zBQ&fr=pnn
不知道大家看過沒有 老實說 我崩潰了
試題末(不必討論侵入住居的部分) 教授如果願意兩邊都討論 我覺得還大器些
(有同學補充現在教學只到國家法益 因此暫時不討論個人法益)
這句話 只是讓我再次看到某些教授的嘴臉
除了之前法律學院的院長 出來說馬英九沒教好
一堆法界人士 出來挺學運 甚至 在法律尚未宣判之前
開始將起訴程序打為秋後算帳
說好的承擔法律責任呢? 難怪這麼敢 反正有一堆法學權威等著幫妳背書阿
我只覺得法律界很多人沒有良心 知法玩法將其詭辯成對自己有利
藍綠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