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飛帆:對老闆仍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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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審兩岸條例 蔡英文也黑箱?
【聯合晚報╱記者程平/台北報導】 2014.04.16 09:06 pm
蔡英文即將回任民進黨主席,近日反服貿民眾痛批服貿協議審查形同「黑箱」,但立委前
助理日前披露,當年蔡英文擔任陸委會主委時,主導兩岸關係條例修法,在草案明定不涉
法律修正的協議,「直接由行政院核定即可」。此訊息一出,也讓蔡英文遭外界批評此一
時、彼一時,也使得蔡英文重任黨主席後對兩岸協議將主張如何監督,備受各方矚目。
還原當時場景,根據立法院公報記載,民國91年10月31日,立法院第五屆第二會期內政及
民族委員會併案審查兩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第一次會議紀錄,當時政院版兩岸條例
第5條第1項修正內容,由時任陸委會副主委的劉德勳說明,劉德勳指出,第5條第1項是規
定負責談判者回來後,與行政院及委託機關間如何做相關報告和完成相關手續;第2項則
是規定該協議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如何完成後續流程,這方面(應指第2項)就必須就內容
有所區隔。
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政院核定」
劉德勳說明當時的立法主張指出,(兩岸協議)凡是涉及法律的部分,協議機關應在協議
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接下來就是依照立法院相關審查機制審議;至
於不涉及法律的部分,「則依一般法規流程」,由協議機關在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
行政院核定」。
陳學聖要求加上「送立院備查」
但當時擔任主席的國民黨立委陳學聖立刻提出質疑,他說,他在立法院審查台港航約時,
曾要求提供台港航約簽署內容,但依現行規定,因其未涉及法律條文,所以立法院無法得
知內容如何,如此會使立院失去某些監督權,因此他主張將第2項修正為:內容未涉及法
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
,「並送立法院備查。」
蔡英文回應「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
陳學聖認為,如此規定既不影響協議簽訂效力,但可以讓立委有主動知道之權,他並當場
請問陸委會意見,也出席會議的時任陸委會主委蔡英文即發言表示, 陸委會可以同意此
一文字條正,但應再加上「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的規定,最後這項提議無異議修正
通過。
蔡陣營:假議題政治操作
【記者林敬殷/台北報導】
民進黨版和民間版監督條例引發「兩國論」入法疑慮,國民黨立委要求可望接任民進黨主
席的蔡英文,應表態是否支持,是否要求民進黨立院黨團貫徹,蔡英文辦公室發言人洪耀
福表示,這個問題在這個時候提出來,是假議題,政治操作。人民關心的焦點是兩岸事務
「監督機制的實質建立」,請國民黨老老實實面對民意,不要模糊焦點。
【2014/04/16 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