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丁守中控連、蔡 內政部:適用選罷法

作者: a2379928   2014-04-17 20:30:09
丁守中控連、蔡 內政部:適用選罷法
中央廣播電台/劉品希-2014年04月17日 下午19:00
針對參選國民黨台北市長初選的立委丁守中指另2名參選人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與立委
蔡正元違反「選舉罷免法」第97條,內政部次長陳純敬今天(17日)表示,根據「公職人員
選舉罷免法」第101條規定,政黨辦理縣市首長等黨內提名時,若候選人涉犯97條相關情
事,的確適用選罷法規定。
參加國民黨台北市長初選的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呼籲支持他的黨員將票轉投給另一名參選人
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連勝文則在稍晚表示,他若當選台北市長,將借重蔡正元的長才
。同樣參加初選的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指控連、蔡2人的行為已違反「選舉罷免法」第97條
,呼籲台北市黨部、中央黨部及檢調介入調查。
對此,內政部次長陳純敬17日受訪時表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1條規定,
政黨辦理縣市首長等公職人員候選人黨內提名時,若違反第97條規定,也就是對候選人或
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者,可處以刑
罰。
也就是說,黨內初選部分情事除了受黨內選舉規範外,也適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陳純敬說:『(原音)按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01條,這一個97條是適用在政黨辦理
第2條所講的各種公職人員候選人黨內提名,所以因為這一條,變成它也適用。很多人會
直覺說那是政黨自己的事,關國家什麼事?但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裡面,它已經有
這樣、法律上已經有這樣,所以變成它會適用。』
陳純敬說,丁守中若缺乏證據,可向檢察官告發或舉發,交由檢察官偵查、認定;除非蔡
正元確有構成交付賄賂、與人共謀等相關要件,才會有刑責。
http://n.yam.com/rti/politics/20140417/20140417238217.html
作者: catyang (貓陽)   2014-04-17 20:30:00
居然適用,這下蔡好笑了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4-17 20:30:00
!?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4-04-17 20:31:00
馬英九挺丁!反馬的90.8%站出來挺連吧!打倒馬英九!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4-17 20:31:00
呼呼呼呼
作者: ryuter (旋光の輪舞)   2014-04-17 20:32:00
蔡快點找關說王.讓命運三女神來解套!
作者: GuessHeart (GuessWhat?)   2014-04-17 20:32:00
期約很難舉證吧 除非洋天朝又發功 童話說是不是呀~
作者: Narusawayui (鳴澤唯)   2014-04-17 20:32:00
喔喔..但最後一段..? 也就是告發後也不一定構成囉?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4-17 20:32:00
三女神又要上工了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4-04-17 20:33:00
許舒博不就第一各中槍嗎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4-04-17 20:34:00
是不一定構成啊,不過出來表態也算是種意思了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4-04-17 20:34:00
當時許被勸退 跑去101結果................
作者: catyang (貓陽)   2014-04-17 20:35:00
這個風向挺明確的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4-04-17 20:36:00
命運女神: 我們準備好了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4-04-17 20:40:00
不會真的查吧 不過內政部次長竟然出來表態 還滿好笑的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4-04-17 20:51:00
3趴以內才會有延長賽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4-04-17 21:41:00
羈押!羈押!羈押!
作者: g6q962017 (無腦貓)   2014-04-18 05:07:00
重點是有期約吧 蔡真心挺連 未必會成罪阿看來丁的黨工要高潮了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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