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新聞當事人說法
帆廷黃國昌7人應訊 「坦蕩面對勇敢承擔」
2014年04月21日13:38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421/382971/
陳為廷則先在臉書上發文,說明為何不到警局應訊。陳為廷指出,「為何不到警局?因為
警方根本就是這起事件的「當事人」,許多時候,甚至是加害者。居然要「當事人」接受
「當事人」的訊問,本來就是很荒謬的事情。」所以「有什麼話,直接到地檢署說。」他
並寫到,「我將告訴檢察官:我所做的一切,我願意承擔。但請你理解,真正有罪的,是
這個政府。」
【心得】
有罪在身的政府,也當然包括法務部底下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們,都應當自行迴避此案
因為此事就是為了打倒獨裁又無能的舔中馬政府而起,
你們必會以不相干的重罪,如內亂罪,起訴犬湯化的成員們!
請儘速將卷證交由台灣人民政府下屬的台北州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的檢察官來偵辦此案
以體現刑訴法上的當事人不自斷己案之程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