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的評論有篇說得很好
投機行為! 犯罪的三要素: 犯意.犯行. 判例.
三要素齊備,才會判刑. 犯行及犯例, 沒有爭議.
犯意為逃避刑責的主戰場. 警方握有証據, 尚未整理送交檢方.
檢方只能聽取嫌犯"自訴". 7人一起投案, 目地是在無事証下,
讓所有檢查官. 有先入為主的印象.將犯意的查証過程中, 取得優勢.
逃避警方約詢, 讓警方無法成案(無犯意的查証).一但警方進行拘捕, 就可以發動抗爭...
以弱勢為由, 主導民意. 將刑案升級為政治事件...事實是,逃避約詢,法律允許,可以居捕
所以廷帆二人到時候要訴諸悲情...公民不服從?會這樣有大動作,一定是高人指點無誤
等這看會不會再次號召50萬人上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