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運攻立院 「沒人擋我」
不信警方 帆廷8人北檢應訊
2014年04月22日
【綜合報導】台北市警方偵辦太陽花學運,昨原定首波約談學運總指揮林飛帆、陳為廷等
人,但帆廷等八人認為,警方是三二四政院驅離行動的當事人,懷疑警方公信力,昨主動
到北檢說明,據悉其中有人稱因「沒有人擋我啊」所以衝進立院,但檢方已依八人說法,
掌握攻佔立院決策過程,待警方函送卷證後,將再傳帆廷等人。
中正一分局原訂昨約談包括林飛帆、陳為廷、公投盟召集人蔡丁貴等二十六人,但僅涉妨
害公務罪的上班族王奕凱準時在律師陪同下到案,另陽明大學哲學所研究生劉子鳳雖有到
保安大隊,但沒有製作筆錄。
而包括帆廷及清大社研所學生魏揚、黃郁芬、台大歷史系博士生周馥儀、台大法研所碩士
生黃守達、以及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等學運核心七人,在律師陪同下,集體向北檢自首
報到。
批馬是暴政首謀
魏揚等人並輪流朗讀聲明:「我們勇於承擔可能的法律風險。我們也要正告馬英九總統,
傷害民主踐踏法治的首謀,迫使人民採取行動對抗暴政的首謀,正是馬英九你自己。」
陳為廷昨雖全程不發一語,但稍早曾在臉書po文指:「警方根本就是這起事件的『當事人
』,許多時候,甚至是加害者。居然要『當事人』接受『當事人』的訊問,本來就是很荒
謬的事情。我將告訴檢察官:我所做的一切,我願意承擔。但請你理解,真正有罪的,是
這個政府。」
開會決議佔立院
陪同應訊的義務律師羅秉成也宣讀律師團聲明:「他們為我們的民主堅持守護,我們會為
他們的無罪堅定辯護!」七人在律師陪同下接受檢察官偵訊不到一小時結束後,又有一名
公民記者黃宏錡,因不願接受警方約談,自行找律師陪同到北檢自首。
據了解,八人和律師商量後,決定自首可能涉犯最重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侵入建物罪,或
是最重三年以下徒刑的妨害公務等罪。但自首的八人都否認是三一八攻佔立院的主謀,有
人辯稱衝進立法院是因為「沒有人擋我啊」、「側身就可以進去」、「裡面熱鬧進去看一
看」,但因他們分別透露,攻佔立院是參與團體多次討論所做成的決議,引起檢察官重視
,將勾稽比對他們說詞,並參酌警方日後函送卷證釐清案情。
不符合自首規定
至於帆廷等人昨天的作法是否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律師施宣旭認為,自首要件需為犯人對
未發覺的犯罪,向偵查機關報告自己犯罪事實,並願接受法律制裁,但若檢方早已認定林
飛帆、陳為廷等人涉案,帆廷等人昨到北檢只能算是自行到案,不符合自首規定。
報你知 拒警約談 不會受罰
律師施宣旭指出,司法警察是指警察、調查官、憲兵等受司法官指揮辦案的公務員,若民
眾收到司法警察約談通知書,卻想直接前往地檢署報到,法律未明文禁止,因此不會受到
處罰。
但司法警察開立通知書時,檢察官手中可能沒有相關卷證,未必清楚案情,除非民眾以「
自首」方式說出自己可能觸犯罪責,檢察官才能進行後續偵辦,但若檢方已接獲告發並完
成分案,民眾將以被告身分應訊。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422/35781849/
沒有人擋我,我就進去了. 這理由如果成立的話,還真是闖空門小偷一大福音.
還有網路見到一堆法律神人寫的路過集會如何應對警方的方法,飆車族應也可參考使用.
此次暴亂小偷和飆車族應該是收穫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