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使用天然氣,您大概連與孩子吻別的機會都沒有
天然氣發電的確是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重要的方法。但其輸送貯存有極嚴重的潛在危險,這
也是為何ERSAD認為天然氣發電最危險之故。
1989年,前蘇聯鳥拉山天然氣輸送管發生大爆炸,當時火球騰空7,600公尺,有300人死亡
,700人受傷,美國甚至誤以為發生核爆,而大為緊張。1995年,南韓大邱瓦斯管發生爆
炸,103人死亡,189人受傷,70棟房屋嚴重受損。
據估計,如果要供應核四相同規模的天然氣廠營運1個月,就需要12到20萬噸的天然氣,
相當於100萬隻家用瓦斯桶。想想看,您家後院有100萬隻瓦斯桶耶!可以去請教消防專家
,一但發生大地震時,12萬噸的天然氣槽爆炸,周圍多少公里內會化為灰燼?
假設真有921規模的地震發生在天然氣電廠附近,您最好向上帝祈禱。因為,可能您跟孩
子吻別的機會都沒有。
四、如果以火力取代核能,台灣每年有1,900人死於空氣污染
或許大家不知道,燃煤發電造成的輻射傷害,就超過核能發電10倍以上。很驚訝,是吧?
煤或天然氣都有相當成分的放射性鐳(Ra-226)、釷(Th-232)、鉀(K-40),甚至微量的鈾
(U-238)。它們原本都安靜的存在地下,卻因為開採而重現江湖;因燃燒而濃縮。根據計
算,每年造成的輻射劑量,其實比住在核能電廠附近要多上1到10倍不等(視集塵器效率
而定)。
世界衛生組織早就提出警告[4],因為燃燒衍生的空氣污染,造成全球每年300萬人死亡,
致病者不計其數。電力部門消耗了全球43%左右的化石燃料,以此推論,全球每年有
1,300,000人死於火力發電的空浮微粒污染。
以台灣為例,假如傳統火力廠取代核能發電(含核四),每年要損失1,900位民眾的生命
,40年下來,可能達到76,000人。因此降低空氣污染、改善火力發電的排放,要比擔心緲
不可及核能事故切實得多。
摘錄自
http://chns.org/chnsorg/s.php@id=5&id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