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hackup (伍陸鈽儜莣)
2014-04-25 00:23:13先不論選舉.
遷戶籍本來就是正確的事.
沒有居住事實, 戶籍就不應該在那, 更應該算違法.
在那上課, 在那工作, 主要居住地點在那, 戶籍就應該在那.
台灣應該落實居住地 = 戶籍的政策.
這樣各項政府統計資料才會正確, 而且選舉本來就是選你住的地方的人.
每次選舉一堆人坐高鐵坐飛機投票根本莫明奇妙.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4-25 00:24:00就學不一定有久居的意思
作者:
BOOYU (BOOYU)
2014-04-25 00:24:00好想看看結局如何
還有像台商常居大陸 總不能說去大陸做生意就遷籍對岸吧
這跟一堆人嗆住外國的所有人根本沒有投總統票的資格一樣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4-04-25 00:27:00遷徙自由和戶籍登記是兩回事 我倒覺得讓他們遷無所謂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4-25 00:28:00這又是哪招 世界上有國家是這樣做的嗎?
其實就給他們遷啊...怕什麼,50萬人自首=>5人-1到場
我想問那這樣搞不是要對全民行動作控管嗎?離開幾天算
作者:
pttacc 2014-04-25 00:29:00只能說你太認真或太看得起那群人了....
沒那回事 這樣等於限制人民遷徙自由 吱吱愛搞就給他們搞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4-25 00:29:00若僑民是國民但無投票權,那在台有大量財產應例外
就只會嘴砲而已,跟他們解釋法律面幹嘛?一定要等他們遷好以後再去檢舉,讓他們體會國家暴力的真實不然
而且要做到確認民眾是否長期住戶籍地... 全民監控喔...
作者:
pttacc 2014-04-25 00:32:00牠們隨便嘴個兩下,您也當真,難怪牠們樂此不彼....
作者:
sakubo (大蚵甜不辣)
2014-04-25 00:33:00都有人工金盾了 意外嗎?
作者:
pttacc 2014-04-25 00:33:00啊.... 剛沒挑字 是他們才對...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4-04-25 00:35:00
自由遷籍 可以算是淡化地方主權的一種做法
嗯...若是居住地我又有問題了,住多久算是居住地呢?怎
"落實居住地 = 戶籍的政策" 你必須確定我住在哪裡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4-04-25 00:36:00
老共首先是分省籍 再來是 農/非農人口 兩大類 福利有別
你這想法還不錯,但要面臨的就是如何登記的問題,總要
麼判斷居住當地多久呢(監控?) 長期兩個縣市周期來回移動的呢?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4-04-25 00:37:00
右岸這邊現行制度 似乎是你地方稅決定繳給誰 你就是她的
我認為依個人意願自由向當地機關申請遷移居所地還可行
作者:
nacarafog (nacarafog)
2014-04-25 00:38:00照你觀念 台北有冤案 台中人不能來抗議 除非搬來台北..
說起來 這等於是把海外華人推向支持PRC一方 讓ROC在國際上更加孤立 這是就你要的嗎?
申請人必須舉證為何要移居,出示相關文件,如雇傭契約或是學校錄取證明等等和當地有一定關聯性的證據
不符合憲法保障的權益嗎? 這又要怎麼判斷他能投哪呢
作者: vesting ( 哇!有台灣人要告我!!!) 2014-04-25 00:41:00
一般的實質管制方式 就是斷掉你的外加福利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4-25 00:44:00對耶……好久沒有戶口普查了,以前的警察還是卡其制服…
可以遷啊,實務上不可能而已。除非你溫拿有房,不然魯
不過我那時就已經只是在門外隨便問問了 也沒真查(爹娘都在上班啊能怎麼查
蛇想落戶台北市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房東第一個趕你走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4-25 00:45:00規定好像十年要普查一次…有在做嗎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4-25 00:46:00廢止了 @@"
說真的我的戶籍也不在住家(汗) 高中遷到阿姨家去住現
我今天就假設性問過我娘會不會讓房客落戶,直接否決XD
XDD 你逼逼看房東啊,逼了年底DPP台北輸更慘你信不信
其實做了也沒差,因為這個會直接反應到房租上要繳稅10%那房租就貴10%,羊毛出在羊身上
除非你不住台北,不然怎樣都是房客買單慘的還是沒房要在台北租房的魯蛇罷了
作者:
ysfang623 (芋é (BOY))
2014-04-25 00:58:00僑民也有中華民國護照 是合法公民 你不能剝奪參政權
更何況還要多報房租。除非你願意多付點房租,不然移籍是很荒謬的想法。我估記願意多付這個錢的大概500個XD
作者:
zzLin (zzlin)
2014-04-25 01:23:00我覺得很有道理啊,這跟選舉無關,我覺得要支持
作者: ding1225 (dingding) 2014-04-25 02:09:00
支持~~說的很有道理~~
作者: Lobely (Lobelia) 2014-04-25 02:50:00
我瞬間問了我旁邊的美國人,居住不定的取決於你所得來源附帶一提,美國人是去那裡念書就是付哪裡的稅沒錯
作者: Lobely (Lobelia) 2014-04-25 02:51:00
繳稅跟投票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