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 28日逐條審
【中央社╱台北27日電】 2014.04.27 10:33 am
「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28日將在立法院進行逐條審查。國發會表示,草案已依公聽
會意見進行調整,相關修正內容將報政院同意後再提修法動議。
示範區草案年初送達立法院,但受到兩岸服貿協議無法過關衝擊,朝野決議4月14日前開5
場次公聽會後,再逐條審查。
公聽會上學者專家提出各項疑慮,如區內外國貨主的內銷政策得有10%免營利事業所得稅
優惠,造成區內外業者不公平競爭;農業加值政策疑似無審核機制,將導致國內農業受損
,及示範區發展觀賞魚產業,也應兼顧保育觀念等。
國家發展委員會表示,示範區特別條例第33條對於外國營利事業在區內簡易加工後的一成
產品內銷免徵營所稅,原本就不含農產品,未來將在條文明確排除農產品適用。
至於示範區特別條例47條放寬保育類動物輸入,原意雖是針對觀賞魚增加可輸入品種,但
條文寫法可能誤導,將排除所有野生動物適用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未來將明定限縮在觀
賞水族動物。
另外,為避免外界對於徵收有剝奪人民財產權或圈地等負面影響,也將刪除涉及徵收、區
段徵收等相關規定,回歸既有法令機制辦理。
國發會重申,示範區是要接軌國際,創造加入區域經濟整合的有利條件,陸資來台投資仍
須進行實質審查及加值後農產品如仍屬管制品需全數外銷,不會進入國內市場等立場。
【2014/04/27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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