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護台灣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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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朋友,此路過忠孝林森路段行動並非蔡教授所事先知情,我們知道來參與行動的朋
友都擁有自主公民意識去決定行為,也請建議不要亂跑,安全會不容易控制。目前已得知
消息有檢查官帶隊要到現場逮捕群眾,若依公共危險罪起訴確認刑期最少會爲六個月以上
,請各位朋友儘量在警方驅離或逮捕之前慢慢往中山南路立法院公投盟申請的路權範圍或
回至凱道處以游擊方式進行,保留實力。
https://www.facebook.com/aorft/posts/742211345824118?stream_ref=1
剛剛有熱心人 現場直播 會不會被檢察官當成現行犯的證據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