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1951 (QQ)
2014-05-04 17:49:01他在八卦板聲明節錄如下
某社團的邀約:
1. 直接把我ID的本名PO出來
2. 隻字片語沒有告知本人,一封信件都沒有,我還是朋友講才看到。
3. 直接指定時間地點。
4. 我已經直接在該社團貼文說明:
5/10是母親節兼小女滿月,不可能參加
同時,本人提供三個可能的時間,請該社團:
a. 直接來邀請本人
b. 協調時間,活動方式
c. 對於匿名帳號的事情公開道歉。
這些,應該是一個活動被邀請者的基本權利。
5. 但該社團PO文時,卻指稱本人『臨時有事』,
扭曲事實,並聲稱這是『最高規格邀請』
6. 我可以自費參加該活動,不需要車馬費,但:
一封邀請函
喬一個我能去的時間
把活動內容給我
到目前為止,我沒有得到邀請。
自己PO篇文別人就得到,這是國防部或者法院的權利,
該社團的『最高規格邀請』,比照國防部與法院的標準
,這真的讓我大開眼見!
第6點 有點此地無銀300兩的感覺
作者:
jarry1007 (我前戲要做足90分鐘)
2014-05-04 17:50:00不敢辯就說 講一堆幹嘛?
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4-05-04 17:54:00作者: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4-05-04 17:55:00我只是在ptt網頁版截圖 應該不會有事吧 @_@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4-05-04 17:58:00在班版社團簽到這種就算是公開呀 ...難道要說誰叫那是公開版?
作者:
orange7 (愛橘)
2014-05-04 18:06:00理由伯~
作者:
ranken (真的很討厭)
2014-05-04 18:06:00雖然我這樣講可能會被砲 但是我覺得很奇怪那些清大學生
作者:
ranken (真的很討厭)
2014-05-04 18:07:00很奇怪 依照終結者的說法 我時間地點都橋好了 你是中途加進來想辯論的(沒錯吧?) 那不是就要依照已經擬定好的時間地點
作者:
ranken (真的很討厭)
2014-05-04 18:08:00應該不可能說 因為你不能到場 所以我辯論會因為你要改時間
作者:
ranken (真的很討厭)
2014-05-04 18:09:00和地點 這邏輯怎麼看都很怪阿 又不是沒參加過研討會時間地點早就已經先喬好了 你不能倒是你的問題 怎麼變成終結者他們的問題了?
作者:
DRnkmo (雕兄)
2014-05-04 18:10:00就理由伯啊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05-04 18:10:00我記得那種比武招親或天下武道會的都是先定好時間地點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4-05-04 18:11:00想娶得美人歸或一舉成名的自己去報名,沒有什麼邀請函
作者:
ranken (真的很討厭)
2014-05-04 18:12:00所以我覺得那些嗆終結者的...學生? 應該沒參加過研討會吧?!
作者:
ranken (真的很討厭)
2014-05-04 18:13:00才會覺得要以他們為中心才可以
作者:
Amontillako (俺ã¯æ€’ã£ãŸãž!フリーザ!)
2014-05-04 18:13:00林月如: 沒有一個能打的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4-05-04 18:24:00欸 你們真的有反核mer?
作者:
GGyuan (dexter)
2014-05-04 18:27:00小孬孬 = 蠢吱
老大 辯論會本來就不是暢所欲言用的好嗎?妳有看過沒時間限制的辯論會嗎?
作者:
killyou (xxx)
2014-05-04 18:34:00Liober:算你運氣好,要不是我膝蓋中了一箭...
推膝蓋中了一箭.好失望沒能看到打臉秀,連誇獎勇氣也嘸
作者:
mrcat (貓先生)
2014-05-04 19:01:00膝蓋中了一劍(x)一箭(o),所以不克出席
作者:
c1951 (QQ)
2014-05-04 19:38:00就自以為 地球是繞著他來轉??
作者:
Hyuui (修)
2014-05-04 19:59:00抱歉,我們從來沒打算付給任何講者車馬費,所有人皆是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