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一位比較草根的立委,大概有九成的任期時間都在選區服務,跑白事那真叫我印象深刻。遠自一百公尺就爬著往靈堂哭進去,終了,上車,就看見助理拿了套乾淨衣服,換了繼續往下一攤跑。後來問了喪家,那立委跟他們可沒這樣熟,不過長輩覺得這孝女白琴哭的真好,就甘心a。
這樣的立委能夠好好審什麼法案?當然他會選上就代表台灣這種價值觀的投射結果,但是每年挑燈夜戰根本就是惡質的混蛋!搞的這個法修了,那個法沒配合的蠢事一堆,這樣的國會還搞減半?真不知道哪個蠢材會想出這種搞法。
第一年謝謝諸位賜票,第二年上節目、選區服務,第三年開始準備選舉、選區服務,第四年開始選舉、選區服務。
一群理盲濫情養出來的終極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