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so2005 (一時想ä¸åˆ°)
2014-05-05 23:31:59http://www.nexttv.com.tw/news/realtime/local/11025133
【壹電視報導】桃園中壢龍慈里里長袁奕萬,四年多前當選里長後,竟丟下里政不管,
長期赴大陸經商,曾經長達9個月的時間只在台灣15天,
但他依舊照領每個月4萬5的事務費,里民抱怨,想要申請低收入戶證明,
里長不在都會遇到困難,民眾看不下去出面投訴,而內政部方面竟回應,
依據地方制度規定,里長因故不執行職務,要連續六個月以上,才能解職。
唉!這算老鼠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