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到底什麼是比例原則?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16:12
報紙媒體政客檢察官每天都在講比例原則?
到底什麼是比例原則?
是法律有這一條嗎?還是這是普世價值?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5-08 22:17:00
憲法保留
作者: spammer (宇宙霹靂醜男人)   2014-05-08 22:17:00
就是你做的事要是不合我意就有比例原則的問題了
作者: kim123boy (秋風五丈原)   2014-05-08 22:18:00
就是打小鳥用不著大砲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05-08 22:18:00
比利原則就是點到哪個國家,哪個國家就倒霉不信再一個月就知道了
作者: RolfP (洛夫)   2014-05-08 22:18:00
WEGO說抓到大陸黨工 不抓自己人 這就是比例原則 END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4-05-08 22:18:00
比利烏鴉嘴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19:00
所以比例原則是不是就跟交警靠腰為什麼那麼多人戴安全帽不抓就單單跑來抓我?這樣符合比例原則嗎?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5-08 22:20:00
基本上分三段檢驗,但通常前兩段都沒太多話講就是在第三段,所謂狹義比例原則也就是本案被起訴的核心的地方反正站著說話的就覺得人家說腰疼是假的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5-08 22:21:00
常見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21:00
那樓上r大來講講什麼是比例原則吧
作者: bkbtei   2014-05-08 22:21:00
比例原則是行政法上的概念,行政程序法第七條就是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22:00
可是憲法沒規定不能拿牛刀殺雞吧?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5-08 22:22:00
詳細的解是有很多文謅謅的敘述您估狗一下更清楚但一般來講就是說不能用大砲打小鳥這個案子肯定就不能拿火箭筒來把車子轟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23:00
可是問題是到底是小鳥還是禿鷹 是大砲還是水鴛鴦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5-08 22:23:00
比例原則就是學生非法佔領立法院 可 警察合法驅離 不可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5-08 22:23:00
但用槍打個三槍還不是瞄駕駛人頭部?大砲在哪?對,所以我說站著說話的不腰疼給那檢察官去現場看看,看他還會不會主張那是小鳥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5-08 22:24:00
淨是一些冷氣房裡的見解。應該起碼都送到海邊漁港去站他一年的安檢,好生讓檢座們見識一下什麼叫一線執法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24:00
人家是檢察官捏~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25:00
不給吹空調 太過分了吧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5-08 22:25:00
我真的非常非常討厭那種在事後檢討一線即時執法時那種狗屁的比例原則論調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05-08 22:25:00
比例原則就是有人拿根米血要搶你,結果你拿RPG轟殺他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05-08 22:26:00
就會有人說你防衛過當,逾越必要手段,所以不能主張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26:00
蟑螂這麼小隻 你拿那麼大的拖鞋 這樣符合比例原則嗎?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5-08 22:26:00
反正出這種事警察上層也不會說話支持保護基層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5-08 22:26:00
進一步講,我覺得對執法者來講人身安全是第一要素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5-08 22:27:00
憲法中的比例原則就是憲法23條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4-05-08 22:27:00
比例原則就是 BL原則 謝謝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5-08 22:27:00
要檢討過當與否也得考慮保護人身安全的有效性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27:00
看人吧 上次方仰寧不就被報挺過基層警察?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5-08 22:27:00
問題在於基層是否依訓練執法 以及訓練內容是否妥當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05-08 22:27:00
講到蟑螂,說真的要是室內看到,建議別把牠打爛,這樣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4-05-08 22:28:00
反而不衛生。看是要蓋衛生紙直接抓,或是給牠淋清潔劑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5-08 22:28:00
訓練內容亦同。警察受訓練去執法仍然該以人身安全為第一優先說更難聽一點,與其死警察,不如死歹徒
作者: bkbtei   2014-05-08 22:29:00
台灣這方面的比例原則早就淪為司法界爭權奪利的文字遊戲,可憐的是公權力因此越來越倒退,警察淪為社會雜役.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5-08 22:29:00
對蟑螂我都是直接用藥用酒精加噴頭追殺的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4-05-08 22:29:00
歡迎來到民主台灣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5-08 22:30:00
不過心情不好的時候會拿最準的那把玩具槍出來用槍斃的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5-08 22:30:00
蟑螂???我還是愛用拖鞋啦XD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30:00
蟑螂這麼小一隻 你們卻要這樣大費周張又是酒精又是沙拉脫花這麼多錢 這樣符合比例原則嗎?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4-05-08 22:30:00
蟑螂用滾水都殺不死他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31:00
樓上E大試過喔?
作者: bkbtei   2014-05-08 22:31:00
roxinnccu說的那句可對可不對.嫌疑犯未被審判前視為無罪,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4-05-08 22:31:00
小時候有用玩具戰車配牙籤幹掉一隻蟑螂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5-08 22:32:00
不威脅警察人身安全的時候,也沒人會想開槍的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4-05-08 22:32:00
滾水是沒有 但60-70度高溫的水是有 但真的沒死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5-08 22:32:00
諸位說的方法都通過了比例原則第一階有效性的認定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33:00
我是覺得 如果歹徒配合調查 是不應該搞什麼死來死去的可是歹徒如果不配和調查 誰知道是藏了軍火還是怎樣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5-08 22:33:00
比例原則跟在後面的是執法過當 反之 責怪警方不重視情資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34:00
這時就應該從嚴先制服再說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5-08 22:34:00
接下來請論證你們打蟑螂的方法有無必要性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4-05-08 22:34:00
台灣人太平日子過太久了 很多東西會脫離現實 現在警察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35:00
對啊 蟑螂只是在你面前跑過去又不會害你 你看到就要殺了他這樣符合比例原則嗎?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4-05-08 22:35:00
如果意識到不開槍死的就是自己 那當然選擇多補給槍
作者: bkbtei   2014-05-08 22:37:00
所以必須訂出一個除外條款,並嚴格限制警察用槍時機,免除掉濫用槍枝問題的可能性,避免傷及無辜才能有例外狀況.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38:00
是啊 不過話又說回來 如果警察當場被歹徒撞到內傷
作者: bkbtei   2014-05-08 22:38:00
蟑螂不是人,沒有人權以及傷及無辜人命的問題.萬物非平等的.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39:00
兩個禮拜以後掰掰 這時候可以跟歹徒講比例原則嗎?蟑螂:看!我要訴求我的蟑螂權 否則無線期佔領你家廚房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5-08 22:39:00
基本上,對方威脅到警察人身的時候就該可以開槍了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5-08 22:40:00
比方說這個案子就是。而且在這種時候還不該要求警察要先求打傷人直接打死都該要准許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4-05-08 22:42:00
適當性、必要性、衡平性。必要性是重點,其他隨便審
作者: bkbtei   2014-05-08 22:42:00
警察被歹徒傷及性命,如果是現行犯應可用憲法23條自我防衛,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42:00
啥是衡平性?可以簡單解釋一下嗎?謝謝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43:00
所以警察被歹徒搞死了 歹徒只是多坐七八年牢 然後救出來了是這樣嗎?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4-05-08 22:43:00
衡平性:對法益的侵害不能顯然超過欲保護之利益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44:00
啊 太專業了 抱歉聽不懂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4-05-08 22:45:00
解釋起來還是很抽象 不過通常不會用到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5-08 22:45:00
衡平性,如果行政行為或法律對人民利益所造成的損害大於其
作者: gfabbh (David)   2014-05-08 22:47:00
所對公益產生的利益時,該行政行為係違反比例原則
作者: bkbtei   2014-05-08 22:47:00
現在的法律是一罪一罰,如果該歹徒有其他犯罪事實,基本上,就是在他原先刑期上加上殺人的刑期.若無就單純殺人的刑期.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48:00
恩 謝謝g大 大概懂了 可是判定法非常主觀吧?!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49:00
這就像那些學生可以宣稱 大家等一下又不會有多大損失是啊 可是對方被你搞死了 一家人都因此生活困難
作者: bkbtei   2014-05-08 22:50:00
所以法官的素質/法治觀念及法學涵養很重要.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08 22:50:00
結果他卻只是在多坐幾年牢 反正一般很少判到死刑無期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4-05-08 23:12:00
可是這很事後諸葛阿,都打腿了誰知道他中槍還跑
作者: tmcharvard (tmcharvard)   2014-05-08 23:46:00
比例原則就是我要的就要100%,你要的~管你去死,這就是他們要的所謂比例原則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5-09 00:00:00
比例原則 綠色100%||-------------|其他0% 完全勝利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4-05-09 00:35:00
比例原則 Billy Principle
作者: Odaman (odaman)   2014-05-09 06:49:00
是Bully principle吧,專業用來欺壓他人的原則
作者: catyang (貓陽)   2014-05-09 07:23:00
就是所有事情吱吱=DPP說了算
作者: nolovemore (東方朔月)   2014-05-09 09:07:00
BL原則 就是我打你比較小力 所以你不能打我太用力 否則就是違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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