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謝啟大在中國兼職,那綠蠅的人呢?

作者: hotaru3456 (白河)   2014-05-09 19:13:44
第十三條(經商之禁止)
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於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農、
工、礦、交通或新聞出版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兩合公司之有限
責任股東,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東,而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
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者,不在此限。
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公務員利用權力、公款或公務上之秘密消息而圖利者,依刑法第一百三
十一條處斷;其他法令有特別處罰規定者,依其規定。其離職者,亦同。
公務員違反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三項之規定者,應先予撤職。
第十四條(兼職之限制)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
兼職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
依法令或經指派兼職者,於離去本職時,其兼職亦應同時免兼。
第十四條之二(兼任之許可︵一︶)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
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前項許可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第十四條之三(兼任之許可︵二︶)
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
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5-09 19:15:00
綠營很多喔
作者: huchihkuei01 (不笑不足以為道)   2014-05-09 19:18:00
薛凌:
作者: MUMUKON (XD)   2014-05-09 19:20:00
有本事就列出阿不要只會測風向
作者: bbbruce (布魯斯)   2014-05-09 19:35:00
( ︶︿︶)
作者: powerhow (夜陌)   2014-05-09 20:22:00
先列出相關的公務員再說吧
作者: ccli29743 (cc)   2014-05-09 22:20:00
台灣就這麼小!還分什麼藍綠?只要是公務員就是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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