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黃神有可能擔任大法官或司法院長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4-05-13 08:53:02
依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大法官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最高法院法官十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二)曾任立法委員九年以上而有特殊貢獻者。
(三)曾任大學法律主要科目教授十年以上而有專門著作者。
(四)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有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權威著作者。
(五)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
具有前項任何一款資格之大法官,其人數不得超過總名額三分之一。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5-13 08:59:00
黃神可以用五,其他幾個都是教授,資格本來就符合
作者: IAmEndy   2014-05-13 09:01:00
聲譽卓著在哪?因為學運而聲譽卓著嗎?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5-13 09:02:00
I大沒錯啊,然後參加太陽花跟反核反國民黨,的確算有政治經驗
作者: IAmEndy   2014-05-13 09:04:00
聲譽卓著大概只有敏進洞跟吱吱會這麼認為吧!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5-13 09:06:00
第五條本來就見仁見智啊,讓總統可以提自己想要的人第五款
作者: fantasyland0   2014-05-13 09:33:00
總統可以提 那先選上再說吧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4-05-13 09:36:00
所以說要綠營選上才有機會啊
作者: fantasyland0   2014-05-13 09:39:00
所以沒什麼好想的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4-05-13 10:28:00
不用總統提名啦 現在人人都是鍵盤大法官
作者: basta (basta)   2014-05-13 11:26:00
第一位冠上戰神稱號的大法官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4-05-13 11:40:00
我看搞判官戰警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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