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整理了一下數字版的推噓文:
大致可以分為幾塊:
1.馬無能 =>不早拿出來
2.AIT護航
3.這也叫證據? => word中譯本,I407文件?
4.扯到別的方向 =>政治惡鬥,越南情緣
大約就是這些招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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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拿出來了 這麼簡單的事六年前為什麼做不到呢
我也覺得 那麼簡單的事都要搞到很複雜 水母就是水母
總統府先為毀憲亂政道歉吧 從沒看過KMTer道過歉
請說明失效時間及是否永久放棄
結果還是拿不出東西證明失效嘛
明明拿I407才是絕對證據,為什麼不拿?AIT護航說謊有前科
這樣不就好了,一件事搞六年都還要起爭議,馬真的不會做事
馬英九有夠偉大 可以例外於美國自己的法律 不需要I-407?
整場戲碼就是要引導政治惡鬥來轉移焦點 壓抑台灣公民意識
是這2天放棄的嗎? 放棄證明文件拿出來看時間啊
過期失效不等於放棄,要主動去填表放棄
拿個word檔印的東西叫證據
Gov有時間發稿子不如趕緊處理暴動造成台企業的損失而不是
tmd印個紙條說我是台灣人 外交部官員都腦弱?╮(╯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