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把人口基準下修的話
把原本30萬上下一席修成20萬上下一席
按照維基百科上2014年的統計,變成:
台北市 13
新北市 19(人口餘數約15萬)
基隆市 1(人口餘數約17萬,應可斟酌給兩席)
桃園市 10
新竹市 2
新竹縣 2(人口餘數約13萬)
苗栗縣 2(人口餘數約16萬)
台中市 13
彰化縣 6
南投縣 2(人口餘數約11萬)
雲林縣 3
嘉義縣 2(人口餘數約12萬)
嘉義市 1
台南市 9
高雄市 13(人口餘數約17萬,應可斟酌給14席)
屏東縣 4
宜蘭縣 2
花蓮縣 1(人口餘數約13萬)
台東縣 1
離島三縣共3席
區域立委總共可以有109~111席
原住民立委加到山地平地各5位(10席)
不分區可以斟酌加到36席
可得109(111)+10+36=155(157)
155~157席
人口餘數的部分不知版眾還有其他見解嗎?
還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