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
難怪今天大雷雨,原來那些門房通過一堆腦殘法案
凶宅??這些門房是沒聽過福地福人居,整天只會搞這些
你當你自己是林正英在世!!!
輻射屋 海砂屋 地震無可厚非,這些可以從鑑定程序得出
凶宅!!!!那麼忌諱不會去住香客大樓阿!!!!
最後一項,兼顧手段的BILLY 原則
賴士葆,你有沒有遇過有千萬不動產就是死不給你還錢的
我看你這副躲在傾倒東的樣子,我就知道沒有
地方稅有多少欠稅就是憑持BILLY原則核發債證...
馬的
一堆吃乾飯不做事的門房
一開張就過一堆莫名其妙的玩意
難怪打雷!!!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1:40:00(打呵欠)放心啦,凶宅還是有市場低
作者:
IronCube (å串å°é‡£æ‰‹)
2014-05-20 21:41:00抽卡吧!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1:42:00我說了嘛,這種的有人買,買的也不是啥正派嘛(大笑
作者:
catyang (貓陽)
2014-05-20 21:42:00凶宅會處理的還是有辦法,雖然這法條是蠢了一點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1:43:00回歸透明好啊,只是買的人不透明而以(笑破肚皮
作者:
sinechen (今夜不是上弦月)
2014-05-20 21:45:00香港有個炒樓的就是專買兇宅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1:45:00嘛嘛,反正看她們怎麼搞嘛
我以一個一線人員的經驗來講,其實凶宅還是最好查的只要書記官或司法事務官敢一紙公文到當地派出所去
事實上,凶宅根本不是問題,只有當初大眾那個案子法院的問題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1:46:00(結果該地派出所剛開始營業沒資料建檔
為什麼大眾銀行案那個法院思不及此,吾不知也結果就為了這個問題,才有了司法院的那個行政命令規定債權人要查報這些東西,然後現在立法了
對,開這個先聲的事實上不是賴某,而是司法院早在318之前的案例我就看到法院要我陳報這些東西我的反應就是:靠,是要我去擲茭喔?
林北,甚至鑑價師哪來專業去看海殺物地震輻射屋啥的?接下來罵賴士葆不過反正已經被你罵完了我就看過有那種財產清單查出來家徒四壁
然後人在屋中坐,我進去問他說還不還,他就說還不起啦房子給你們拍!那賴某是可以保證房貸不會欠剩下十萬忽然還不起的嗎?
前面那個1986,我明白清楚的告訴你,要查報這些東西做為銀行是完全可以查的,但費用全部要算債務人的減損的是房屋拍定後實際償債的金額,我這樣講,您還認為
法律明訂!費用先於利息根本金受償!民法323條請參照現在執行費鑑價費乃至債務人不配合強制開鎖費全部都是
列為優先清償的費用範圍,要把這樣的費用加上鑑定是否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損的鑑定費用嗎?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1:55:00(反正我們賣屋的要訂又沒差,又不會少1塊肉
我說難聽一點現在這法案就是傷害欠債的債務人已滿足一些要買法拍屋盤子又不勤踩的應買人,銀行或債權人當然會把所有費用按照法律規定轉嫁在原債務人身上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1:57:00不就是賣屋糾紛常常發生稿的現在跑出這種法案(菸
作者:
S1oan (授薪族自相殘殺)
2014-05-20 21:58:00立委出張嘴 哪知實務困難 跟版上某些垃圾鄉民一樣
還有,是以為去買法拍屋的最多都是誰啊?我曾經在桃院的投標室混過好一陣,滿屋子的房仲業!
作者:
S1oan (授薪族自相殘殺)
2014-05-20 21:59:00別說地方稅了 一堆罰款也是 搞得違法的繼續違法
作者:
S1oan (授薪族自相殘殺)
2014-05-20 22:00:00比例原則真他X的好用 立委怎麼不把這原則修一修
作者:
siliver (奶茶貓~~號:)
2014-05-20 22:00:00幹嘛跟一個射後不理的NPC認真啊 =.=a
本來一個法拍案要從遞狀到分配款下來,半年運氣都算好的我有一個在觀音的案子,去年五月遞狀,今年五月才拿到錢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2:00:00常態了啊,有$可以買只要沒問題的法拍誰不買= =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2:01:00(我們公司拿土城地院這邊的不知道拿了快2年了沒........
板院對林口那個凶宅就是這樣處理的然後呢,重來一拍流標,二拍流標,三拍一堆人搶還超過二拍底價,科科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2:03:00不就是這樣..我們公司的2筆也是這樣撤掉買賣(菸
樓上,我常常拍出去的點都是第六次拍賣的...特別變賣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2:04:00是啥才對
而不去統一這種幾乎該是標準作業程序的東西然後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叫民執書記官先行,然後哈哈現在立法了,把問題搞的更複雜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2:05:00會喔........最近的常態介入是好事..........我說認真的
...糟糕的案子那個封條貼到鐵支的都有啦XD 何止六拍XDD
一個基隆的案子到我移出案件為止牆上貼了四張封條,代表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2:07:00(這種的標定了也好,海砂輻射還是有市場低XD
海殺屋輻射屋這條款要認真執行的話,有建築師資格的鑑價師會最吃香第一次碰到這個調查表那個鑑價師就是建築師
我就問阿,這些你們可以做嗎?回答是當然可以但是請拿$$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2:09:00XDDDDDD歪了還好,不要傾斜到很誇張XD
作者:
chinhsi (有些事是要看天份的)
2014-05-20 22:09:00newtalk的新聞感覺很偏綠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2:10:00偏不偏也沒差了啊,今天的房地產新聞我已經無感了
報告同梯,如果是會警到現場履堪當場詢問是否凶宅的話那個警員的差旅費也是可以列入優先受償範圍的
問題是那個差旅費在我工作的這幾年就被砍半又砍半現在叫外勤組大老遠的跑一趟,弄不到多少錢
至於那個什麼球王比例原則條款一出,如n兄所說奉旨囂張的狀況根本可以想像特別是那些找民代選民服務的那些!
警員出勤到現場這種事,在大台北還容易到桃園就很靠北了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2:13:00開下去會很有趣........屆時妳看到很多欠款的.........
時到場...我機車的里程數泰半是在這種狀況下累積出來的估價師的課我正在上啊XD
不容易,我說真的。我在銀行界會碰到的不過是考試科目需要東西的一成不到。我就最怕數學才去念法,結果估價師要考的東西一堆數學XD
至於報導..看哪個黨提的法案 又為何要強調69歲跟罹癌
前一陣子業務沒交接前我老是在桃院投標室打轉如前所述,一堆房仲!
這樣講吧,兩三百萬的底價,你得拿個大抵四十萬左右的錢去當保證金才能去法院投標
X 我偏頗了....抱歉 ...我收回我的推文...回去反省
就是因為不是民進黨,而且還號稱財經專業立委,他好像還曾經是喵大的教授,所以才更令人生氣!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4-05-20 22:32:00去年9月我就看破賴士葆這個人了...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4-05-20 22:37:00同樣是新黨背書的,怎麼跟費鴻泰差這麼多?
不過,似乎起碼有對到一些人的胃口不是?不是小弟這一行或類似工作的,會想到費用優先受償跟實務上會碰到的困難嗎?
慷欠債債務人之慨,也慷稅捐機關之慨,來滿足部分人民喜好,這是高段的媚俗無誤本來為了相對較少的金額去拍賣債務人不動產,最多機會
就是在欠地方稅的狀況。而且老實說,欠房屋稅地價稅拍賣不動產,很合理不是?
那現在這法案過了,欠稅也許第一個想到就是扣薪了,科科
欠稅的人覺得這樣有比較光彩的話也隨便啦拍賣這種事,查封到定拍幹嘛還有時間,扣薪就是信函到當下三分之一起碼公司財務就知道欠稅XD
對阿,然後沒薪可扣的時候賴士葆又打算怎辦呢?可笑的立法
作者:
basta (basta)
2014-05-20 22:48:00這篇好專業,可以開個專版了
推好專業(看得有點辛苦...)不過賴某是新黨背書財經專業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4-05-20 23:04:00說到新黨背書,我覺得雷倩更扯,去年9月同時挺王金平跟黃世銘(後者跟拉法葉案有關),學運時還發表反服貿言論
R大,你是民庭作法,我則是另外一方另外一方,能夠扣薪就很開心了T.T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3:31:00會搞錯這政策的陰暗面的還真是不意外啊.........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3:35:00妳們黑我們也黑啊XD(指指凶宅的理由,這不黑才有鬼.........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3:36:00不會啦,某程度上這也是各坑啊XD(我又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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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3:37:00屁啦!!!!!!!!!!!!!!!我才沒讀書\3\
查資料,他問我不動產贈與問題...他說怎地政士要他弄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3:39:00明明這坑明著好聽是解決交易糾紛,實際上背後圖利順便宰羊..
我心裡想,台灣高等教育怎了..這種可能不要司法特考卡好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3:40:00贈與?阿就贈與稅啊,怎麼會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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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3:41:00ㄜ................
不,其實那是很簡單的民法法條而已沙鹿大學法律系畢業生,很可愛沒錯,可是要多念書啊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3:42:00但是他會沒搞懂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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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3:44:00唉
別挨了....我現在腦中都是她的曼妙身材不是,我是說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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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3:46:00(照片殺來= =+
我上班照片,我馬上被PO在明天蘋果標題我都想好了....我只是覺得,有時候詳談會發現
這世界要沒救了,就像某次我跟小媽媽講解繼承小嬤嬤嘴巴開開..好像聽到少林功夫好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3:49:00屁啦XD那位正妹照片XD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4-05-20 23:50:00(換篇XD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14-05-21 00:10:00沙鹿大學是弘光還靜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