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政府該保護鄭的家人嗎?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4-05-22 18:47:46
「加害人的家人,是不配擁有幸福的。」2008年日本秋葉原街頭隨機殺人嫌犯加藤智大的
弟弟優次,在事件發生後近6年,承受不了媒體追殺與旁人異樣的眼光,今年2月自殺身亡

優次在自殺前一周,把記錄這6年心境的手札寄給信賴的周刊記者。手札中記著,慘劇發
生後他躲躲藏藏,搬完家到區公所登記戶籍,不到1個月記者追上門,「對講機的鈴聲狂
響,門被粗暴地拍打。為什麼會知道我住哪呢,除了覺得恐怖,還有一種『逃不掉』的絕
望。」
事件逐漸平息,記者上門次數減少,但屆滿半年,又有許多媒體包圍他。住處、工作的地
點被「肉搜」,優次不斷搬家、換工作。直到與一個女孩相遇,女孩說,「哥哥是哥哥、
弟弟是弟弟。」交往1年多,兩人論及婚嫁,當記者追到兩人同居的公寓,報導讓女孩動
搖了,女孩的父母也反對他們結婚。
「加害人的家屬,能在陰暗的角落悄悄生活。但不能擁有和一般人一樣的幸福。」優次寫
道。兩人關係愈來愈壞,有一天女孩終於忍不住說,「你們一家子都很異常。」分手了。
由於事發後優次曾接受媒體採訪,談到母親的「虎媽教育」,像從小不准他們邀朋友到家
裡、只能看某兩部卡通、作文被硬改成媽媽想的內容,媒體大幅報導加藤的家庭教育出問
題,孩子是受虐兒等。加藤的媽媽覺得自己有罪而崩潰住院,娘家的母親因孫子釀了大禍
,突然去世。
原在銀行任要職的父親數個月後被逼到離職,家裡不斷接到威脅、咒罵的電話,他把電話
拆了。同時間媒體不斷包圍要採訪他,加藤的父親只好1個人躲起來過著隱居生活。加藤
智大毀掉7個家庭,媒體毀掉加藤1家。
自殺,不能解決難題;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求救請打1995 ( 要救救我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8693113.shtml
作者: MajolicaYu ( 如夢亦如電 )   2014-05-22 18:49:00
推~罪不及家人,一人做事,該負他應負的刑責就好(畢竟家人已難走出這終身陰影...都可能得帶這悲劇進墳墓了)
作者: yun3liu (三叔)   2014-05-22 18:51:00
推!!
作者: idxxxx (ˊ_>ˋ神淡定哥)   2014-05-22 18:51:00
我是想到それでも、生きてゆく這部日劇...
作者: wangjying (如歌的行版)   2014-05-22 18:51:00
個人造業個人擔
作者: diefishfish   2014-05-22 18:53:00
基本上他的家人也該道歉家庭教育我覺得應該也要檢討
作者: deep0723 (Fulberster)   2014-05-22 18:54:00
道歉是應該的 但媒體追殺真的很噁心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5-22 18:54:00
但問題就在於多數人不太會有"罪不及妻孥"的概念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4-05-22 18:54:00
鄭嫌已經20歲了,法律上也沒辦法求償了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5-22 18:55:00
偏偏很多人用這套自以為是的正義 去進行霸凌妻孥之實某方面來說就是將現實中的不如意 霸凌在"千夫所指"的罪人
作者: deep0723 (Fulberster)   2014-05-22 18:55:00
希望台灣的媒體不要做一樣的事...不過這似乎很困難?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5-22 18:56:00
親屬上 來滿足自己的成就感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4-05-22 18:56:00
要求償只能對鄭嫌本人,父母已經不用負連帶責任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5-22 18:57:00
而且作風最甚的就是某些人口中的中立媒體:"蘋果"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4-05-22 18:58:00
看看秦厚修女士去世時花果山的樣子吧
作者: deep0723 (Fulberster)   2014-05-22 19:00:00
每次去花果山一聞到猴騷味 就受不了的逃了出來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5-22 19:01:00
To diefish:秦女士過世時他們沒有這麼直接罵 但是他們就拐彎抹角 拿之前的例子去表馬英九
作者: jade7601 (Jadeite 我是辛運E)   2014-05-22 19:02:00
一定要有人罵罵霉體啊...太惡心了我受夠了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5-22 19:02:00
拿他人的親屬對當事人作文章是很要不得的事情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5-22 19:04:00
日本社會那種氛圍是真的滿可怕的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5-22 19:04:00
樓上 日本的"集體霸凌" "不容異己"的觀念很重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5-22 19:20:00
現在可以肉搜所有報導的記者嗎?
作者: super223351 (烏龜)   2014-05-22 19:27:00
家人是無辜的
作者: tsgd   2014-05-22 19:34:00
當然應該保護,但我說真的他們有能力的話,移民吧
作者: tsgd   2014-05-22 19:37:00
就算鄭嫌最後被廢死派法官判無期這小孩還能要嗎?哪天又做大事殺父母也不足為奇
作者: DudeFromMars ( )   2014-05-22 19:42:00
是對別人要求要道德潔癖吧,對自己的話就再說
作者: roxinnccu (觸身球專家)   2014-05-22 19:44:00
台灣應該不至於搞到這樣吧
作者: cool34 (酷的34)   2014-05-22 19:47:00
如果真的有人想動私刑 我覺得要
作者: catteamiren (catte)   2014-05-22 19:58:00
吱吱沒有這觀念 看之前老木事件相關言論 不就知道了?
作者: catteamiren (catte)   2014-05-22 19:59:00
不要說罪不及家人 連討厭的人家屬 都可以罵成那樣 @@"
作者: bhhsieh (大頭)   2014-05-22 20:00:00
讓我想到東野圭吾的"信"這本小說~ 唉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4-05-22 20:29:00
壹週刊還沒道歉,反到要馬說清楚,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4-05-22 20:53:00
家人被鞭 很正常啊 總統的家人也是一樣 連死的都不放過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5-22 21:09:00
另外一部:宮部美幸的":模仿犯"
作者: mbawen (007)   2014-05-23 01:06:00
正要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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