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才可談被害人保護 顧立雄:只槍斃加害者不算保護
2012年 12月 25日 13:07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針對外界質疑廢死人士只「強調加害者人權而不顧被害人」,因此維持死刑才可保障被害
人權益的說法,顧立雄律師今(25)日強調,只有在廢除死刑的邏輯下才能進一步討論被
害人保護,「一槍打死加害者,就算保護被害人」,並非真正的公平正義,只是法務部、
監察院長王建煊所說的正義。
因不滿政府簽署具有廢死精神的兩公約,卻又依然執行死刑,以及法務部日前公開宣稱未
曾承諾廢除、終結死刑的說法,讓法務部「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形同虛設,推動
小組中的9名民間委員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將退出小組以表示抗議。
律師顧立雄在記者會中表示,在廢除死刑的思考邏輯下才會談到被害人保護,如果是以主
張死刑的立場,也就是法務部的說法,就是槍斃了死刑犯才算保護被害人。
顧立雄說,他們持續推動修正犯罪被害人補償法,加強被害人在刑事訴訟法上的地位,讓
被害人以告訴人身份發言,並申請調查證據的方式來解決檢察官的怠惰;推動修復式正義
,加強被害人參與被告審判,一直到假釋的過程,推動雙方的和解等,都是具體保護被害
人的作法。
他說,在強調廢除死刑的前提下,大家才會認真思考什麼是犯罪被害人的保護,如果按照
法務部的邏輯,只是一槍打死加害人就叫做保護被害人,這並非真正的公平正義,只是法
務部所謂的公平正義,王建煊的公平正義。
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n/2012/12/25/3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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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律師也要聽聽被害者家屬的聲音
一槍打死
算是最乾淨快速的做法(/風險)了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4-05-22 22:36:00不要開槍 讓家屬用私刑就好了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05-22 22:39:00陳意過高,被害人死了,怎麼代替檢察官來陳訴?觀落陰?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4-05-22 22:40:00被害人都死了保護個屁 殺人償命這邏輯最簡單
對不起,我的法學程度真的不足,完全看不懂吱吱律師的說法是什麼意思.
作者: rpp1 (jeff lee) 2014-05-22 22:40:00
顧回去洗洗睡吧 難怪北市選不上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4-05-22 22:41:00當律師當到頭腦不清楚
作者:
edcs ( )
2014-05-22 22:44:00槍斃廢死律師才算保護。
作者: gohpx (懶得想) 2014-05-22 22:45:00
自己講的不也是自己的顧式正義罷了..
作者:
hanne 2014-05-22 22:49:00那麼就請顧大律師出錢養鄭捷吧
作者:
idxxxx (ˊ_>ˋ神淡定哥)
2014-05-22 22:51:00我也贊成當場槍斃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5-22 22:52:00如果是美國警察就可以叫他刀放下 他肯定不放下 開槍gg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5-22 22:53:00台灣制度就算了吧..
作者: destinycode (destiny) 2014-05-22 23:00:00
台灣警察叫他把刀放下 他不放下朝著警察衝過來 警察開
作者: destinycode (destiny) 2014-05-22 23:01:00
槍也是gg 不過是警察gg
作者:
mikye (麥奇)
2014-05-22 23:02:00搞錯順序了吧 談被害人保護在來說廢死吧
作者:
kuso2005 (一時想ä¸åˆ°)
2014-05-22 23:16:00這篇不知道在花果山會推多還噓多
作者: cheyenneccy (cheyenne) 2014-05-22 23:20:00
顧大律師要不要學謝長廷去幫鄭某辯護?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又不是說一定要廢死去看看第六條二項
作者: ap9292 2014-05-23 00:51:00
姓顧的邏輯狗屁不通
作者: lodosskiss 2014-05-23 07:43:00
廢死才能多打幾庭刑庭咩!想多賺點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