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2004年「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的發文資料。很久沒碰這個了沒想到網頁還在
,所以把這留下來當個溫習好了。我也想利用這個網頁資料來說明,為什麼很多的「
公民運動」,最後會淪落到沒人理睬的下場。
http://www3.nccu.edu.tw/~g0451001/5-10.htm
一直到現在,都還有反媒體壟斷運動的運作,這個運動前後延續了十多年,主要針
對的對象,今日稱為「親中媒體」,過去更常稱為「統媒」。反對者很多時候話都講
得很大聲,但是他們卻沒有意識到自己作的是什麼事情。
要瞭解這句話的意思,其實需要作的就只是很誠實地檢視「親中媒體」、「統媒」
這樣的概念,它的最核心意涵究竟是什麼。如果這樣還是不清楚的話,我再給一個最
直接的提示:戒嚴的時期,有一個箝制言論自由的指控罪名,叫做為匪宣傳。
很多人都忘記了,反媒體運動最初是從一個支持本土政權、對反對的媒體進行思想
檢查的角度出發的。最初事件的爆發點之一,是2000年的八掌溪事件。陳水扁政府的
支持者覺得媒體報導這事件嚴重打擊、醜化了民進黨政府的威信,因此他們憤而起身
,發起了一個叫做「與媒體對抗」的運動。這個運動在網路上,就是以「社會力」(
social force)當成名稱的。
在上面2004年的網頁裡,還可以看到這種站在擁護「本土政權」的角度,而攻擊反
對媒體的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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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對新聞對象未能一視同仁(先生、尊翁、伍女、張某)->以總統稱謂為例
(沒錯,這裡是陳水扁總統的稱謂問題)
10. 偏見立場超越理性專業(從台北看天下、逢李必反) 新聞室控制
(李應該是指李登輝)
13. 與行政部門對作 對本土政權的敵視、media politics
(這條應該是最直接的證明了,「與行政部門作對」....)
14. 欠缺以台灣為主體的整體觀->三通、台灣沒有台灣人、唱衰台灣
(是的,在陳水扁政府的時代,如果說經濟不好,就會被安上唱衰台灣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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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些說法,是否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呢?但這就是台灣的「社會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