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烈祠入祀辦法:
第 二 章 入祀事蹟
第 2-1 條
殉職警察、義勇警察、民防人員、消防人員、義勇消防人員或其他依法令
從事於公務之人員,有冒險犯難執行職務或其他忠烈事蹟,足資矜式者,
得入祀忠烈祠,並得建立紀念碑或紀念坊。
朱立倫既然已經說吳泓諭是冒險犯難,因公殉職,那麼吳員具有入祀忠烈祠
的資格,正是朱立倫依法行政的表現。當然可以討論資格認定是不是太寬鬆
了,但絕對不能說朱是為討好選民而枉法。
先祖跟先父都入祀於澄清湖忠烈祠,空間充足,骨灰塔位隨時可以加蓋,所
以沒有爆滿之虞,眾位板友大可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