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交警殉職 朱立倫:爭最高撫卹、入忠烈祠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4-06-14 16:56:29
忠烈祠入祀辦法:
第 二 章 入祀事蹟
第 2-1 條
殉職警察、義勇警察、民防人員、消防人員、義勇消防人員或其他依法令
從事於公務之人員,有冒險犯難執行職務或其他忠烈事蹟,足資矜式者,
得入祀忠烈祠,並得建立紀念碑或紀念坊。
朱立倫既然已經說吳泓諭是冒險犯難,因公殉職,那麼吳員具有入祀忠烈祠
的資格,正是朱立倫依法行政的表現。當然可以討論資格認定是不是太寬鬆
了,但絕對不能說朱是為討好選民而枉法。
先祖跟先父都入祀於澄清湖忠烈祠,空間充足,骨灰塔位隨時可以加蓋,所
以沒有爆滿之虞,眾位板友大可放心。
作者: digpig (摳鬼)   2014-06-14 16:58:00
處理車禍是冒險犯難, 戰爭死亡的軍人也只是冒險犯難?大家通通都是冒險犯難, 是這樣解讀的嗎?
作者: jokem (紅包)   2014-06-14 17:00:00
忠你老木 多賠點錢沒話講 這真的太超過了
作者: XZXie (微軟新注音敗壞國文水平)   2014-06-14 17:01:00
他就出來放放話討好民意 最後審核過不過沒差
作者: jokem (紅包)   2014-06-14 17:01:00
那以往的要比照辦理嗎 或是以後發生 也比照?
作者: digpig (摳鬼)   2014-06-14 17:01:00
這跟軍方說洪可以進忠烈祠一樣都是很噁心的行為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4-06-14 17:03:00
通通比照辦理啊 認定資格本來就很寬鬆 吳泓諭只是因為上報了才被放大檢視
作者: jokem (紅包)   2014-06-14 17:04:00
這就真的大家自由解釋 冒險犯難? 忠烈事蹟?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4-06-14 17:07:00
入祀忠烈祠只要該單位主官認可就行 多賠點錢反而還比較難
作者: siliver (奶茶貓~~號:)   2014-06-14 17:11:00
不過我想家屬要的是入忠烈祠還是......??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4-06-14 17:18:00
當然是錢 不然為什麼要爭取冒險犯難 有沒有這條差25%呢!
作者: zainc (念湘)   2014-06-14 20:10:00
鄉願,德之賊也。早看清朱是個濫咖~
作者: lsguang (嘉南平原)   2014-06-14 22:24:00
民選政治時代,忠烈祠是什麼?堪用就拿來用用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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