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了上一篇原文 其實我也有話要說
一個人在怎白目 該有權益還是要有
一個人在怎白目 該要注意對方狀態
這件事情 被輕判 老實說 我很難過
其實 明眼人 一看都知道他是被操死的
加上軍中文化的黑暗面拖到救護時間等.. (救護車未鳴笛等..)
但證據就是只有那一丁點
只能遺憾 就是這樣...
有人說 快退伍了 還這樣被關緊閉 所以白目等...
其實 有些精實模範旅有跟憲兵打好關係的 會故意送去那邊"納涼"
這樣連長才可以精實帶頭的 當然 不是每個連都這樣
只是 對方再怎白目 該注意的還是要注意 該有的人權還是要有
不能因為對方不好 就剝奪他應有的東西 這是不對的
處罰的目的是希望下次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 而不是為處罰而處罰..
這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