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始有人主張飯店方採取的手段,不但違法且充滿爭議性
那在我的認知裡面,不履行契約的是房客方面,飯店方也是先禮後兵,飯店甚至執法者
方面,也不是沒有法源依據對這種狀況進行處理。
我想....
不履行契約,也不配合法規,有什麼資格大談居住權、隱私權,甚至反過來先講飯店方
違法呢?
飯店手段違法有爭議,那有沒有能人志士,或者賴大律師可以提供一下什麼是『無爭議
無違法』的手段呢?
作者:
YYOO (回游魚のキャパシティ)
2014-06-25 22:00:00當然是要奉為上賓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25 22:00:00覺得違法就去告飯店啊 那個白住的小心自己不要吃官司XD
爭點就是在於 以房卡開門是否符合旅館業法21條所稱之必要手段而已
作者:
ranken (真的很討厭)
2014-06-25 22:00:00事情就是很簡單 某群偏偏要找洞鑽...
作者:
yin309 (yin3090)
2014-06-25 22:01:00民主鬥士耶 當然要先送上兩支上等紅酒再來客日本和牛阿
作者: ckcheng2 2014-06-25 22:02:00
他們想要像金埤塘對他們的待遇啦XDDDDDDD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6-25 22:03:00可能要從窗戶爬進去
作者:
yin309 (yin3090)
2014-06-25 22:03:00不過這次比較聰明 找個有冷氣有浴室不用打掃的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6-25 22:05:00版上就已經貼過不知道幾遍的法旅規定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6-25 22:05:00如果不爽可以告旅館阿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4-06-25 22:06:00有的人還在裝死憑印象
再者全部登記並不違法 你若不同意可以不與旅館締約簡而言之 這間旅館的契約內容就是必須房客全登記 不爽不要住!
作者:
viery (viery)
2014-06-25 22:07:00管理嚴格的每個都登記很正常
裝死?你到是跟我說說你甚麼時候住飯店 要全部登記嚴格管理當然合法 但是平常不嚴格 遇到賴律師嚴格
作者:
ranken (真的很討厭)
2014-06-25 22:09:00你確定? 板上不是就有板有去住過 全都要登記阿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06-25 22:09:00不合法就告阿.以前就這樣幹嘛不告?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25 22:09:00沒住過那間就閉嘴吧 你不接受就住別間
提告也是無理由的 因為這樣的約定並不違反任何強制規定
作者:
ranken (真的很討厭)
2014-06-25 22:10:00學佛哥可以去住看看就知道囉!
作者:
tim1234 (山姆羅)
2014-06-25 22:11:00愛台灣快去提告阿
屁啦 旅館check in都要登記身分證和護照啦 要不然出了事旅館上下會飛掉的啊 這是國中還是國小的法律常識...
奇怪,我出去玩每次都是要登記護照的,除了真的很隨便的民宿才不用,連小旅館都會check我的護照拼音啊...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25 22:13:00外國人要登記護照不是常識?
商業旅館真的沒有例外的...難道因為我都自助旅行?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25 22:14:00沒登記跑來一個恐怖份子通緝犯不就衰到報
原來吱吱的轉型正義模範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是獨裁國家我終於突破盲點了!!!因為我在柏林時就被警察敲門查護照!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4-06-25 22:16:00說真的 有時不登記是給你方便 登記才是正常 不要把方便當隨便
我兩次出門,一次日本一次阿共那,每次都要看護照(呆胞證
bloodrose23大 警察有沒有舉起右手臂喊:Heil Hit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