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飯店事件警方有無公布影片?兼心得討論

作者: jack0123nj (墨坎)   2014-06-28 22:34:42
各位版友晚安
我希望可以充分了解諾富特事件的經過
因為網路上出現的很多資訊幾乎摻入了主觀評價
幾乎每個資訊都會有國家公權力的侵略、暴政獨裁~等類似字眼
而可以查閱的資訊,特別又是以網路見長的青年公民團體所釋出的為主
目前看到最直接的影片是民主鬥陣公布的影片
http://youtu.be/04vLSXM0STw
影片中雖然提供了很多的第一手內容還有配上中英文字幕
可是直接在影片中出現的主觀評價不談
影片本身很明顯是經過剪輯的
這當中有沒有被抹消的重要部分令人存疑
而我記得沒錯,警方似乎也有進行蒐證
所以我想請問各位警方是否有釋出他們所蒐證的影片?
同時也簡單附上目前的幾個心得:
1.破門
可以確定不是警察或其他公權力單位破門,所以我覺得硬要說政府侵害住宅權有點過火。
很直觀的可以看出來,這純粹是私人糾紛。如果要類比,大概就是以「房東在某些情況下
可不可以破門把房客趕走?」,應該最為恰當。所以關鍵點在於,飯店能不能片面終止和
賴律師之間的契約?這點我還沒仔細研究,只是單純提供一個思考方向。
至於什麼警察成為飯店共犯云云,如果只是站旁邊看,沒有具體介入動手,都只是妄想。
2.軟禁
影片中沒有呈現出軟禁的問題,幾乎只能靠文字新聞來猜測。最大的爭議在於,到底是
「房客不想走」還是「房東與警察不給走」?
我先引用以下新聞:

飯店內遭軟禁 賴中強批居住權倒退20年
「賴中強今天也在房內發表聲明,他表示,所有成員已遭限制人身自由超過8小時,昨晚民
主陣線、民主鬥陣等團體成員入住諾富特飯店,住宿期間未進行任何違法不當之行為,卻
遭飯店會同航警局等人破門而入,威脅將強制驅離,經他據理力爭,執法單位才改以軟禁
方式,限制住房人員之個別行動自由。」
賴方認為飯店(&警察)軟禁他們這是無庸置疑的。可是令人困惑的是,【繼續待在房間裡面
】似乎也是賴中強協調出來的結果?也就是說,當初是在【強制離開】和【繼續待在房間
】之間做出選擇。而從影片和其他相關新聞也可看出來,飯店方面的要求是登記人賴中強
離開的話,其他人也必須離開,因此所有的人只能姑且待在飯店。
如此要稱之為「軟禁」似乎也說不過去,因為飯店從來沒有阻止他們離開,而是要求要離
就全部離開。(事實上飯店應該巴不得他們趕快走。)至於所謂斷水斷糧什麼的更不用說了
,沒有人阻止他們吃東西喝水吃東西,但自己手上沒東西吃又不想出去,這要怪誰?再怎
麼說,他們這樣「困」在房間內也不過半天,沒有其他緊急生命危機,也不到需要人道救
援的地步。稱為軟禁,我覺得只是選擇使用煽動力比較強的詞彙罷了。
3.管制進出路線
說真的,我覺得這點的爭議還不如上面軟禁的問題。因為房間內的權利大可主張是房客所
擁有,但房間外的公共空間,還能隨便房客要去哪就去哪嗎?如果我們可以確定,房間外
的空間是房東(也就是飯店)所有,那房東現在要配合政府的安全管制,限制某些路徑的使
用,有何不可?只要飯店能夠確定,其他房客並非毫無出入管道即可。在這次事件中,顯
然並非如此。賴大律師,只是不能從正門走,而飯店可不可以限制正門的使用?
當然可以。
作者: sanadashun (叛逆者)   2014-06-28 22:35:00
警方蒐證不是為了公開用的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4-06-28 22:36:00
破門那段有
作者: ianlin45 (Ian)   2014-06-28 22:36:00
簡單判斷法 沒提告就是有鬼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6-28 22:39:00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耶...這麼嚴重還不快去告一告?
作者: 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   2014-06-28 22:41:00
其實警方不會那麼早公佈 到時候打臉用的
作者: guanaco (guanaco)   2014-06-28 22:43:00
通常警方都是在被誣衊的時候,才會公佈蒐證影片以求自保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06-28 22:43:00
提告才有用,你鎮日喊一堆 警方懂法的就不甩你
作者: nightyao (yao)   2014-06-28 22:44:00
購理性,如果大部分的人都那麼理性的話,沉默不會是多數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2014-06-28 22:44:00
FB上我有看到一個影片是飯店拍的,我再去找一下,找到再貼給你
作者: CYHyen (CYHyen)   2014-06-28 2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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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4-06-28 22:48:00
那請順便公布你們之前活動的影片...
作者: a1e (我上了賊船了囧)   2014-06-28 23:15:00
那個影片好像被洗掉了,原本是在「無限支持方仰寧」看到的是在前幾天的發文,剛剛重修內容時好像底下的文也被改掉了
作者: LionRafale (文包)   2014-06-28 23:25:00
警政署的新聞稿過程時間都很詳細, 一發出來跟本沒看到有誰敢反駁, 這樣就知道啦
作者: DRnkmo (雕兄)   2014-06-28 23:26:00
在這裡伸警方的影片,是要挖坑給誰跳啊= =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06-28 23:30:00
身警方的影片是哪招+1奇怪耶,東森都幫忙賴大律師了,你們還要繼續喔!?飯店的聲明稿你們也不信,是要人家怎麼做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06-28 23:43:00
那個很明顯就監控阿 互推XD 然後律師一直鬼打牆感覺那律師在釣魚 但是人家一個不回應 一個推給對方XD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6-28 23:47:00
警方通常偵查結束甚至判決完才會公布蒐證紀錄啦
作者: Gaujing (高進)   2014-06-28 23:49:00
那刑警應該用 我們接獲報案或者情資說有人要暗殺bla反正又不可能拿出甚麼錄音檔給那些律師看 這樣不就好惹
作者: kathpope (Le pape Kath)   2014-06-28 23:52:00
自己賴著不走說別人阮經天?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Ryo1988 (稜)   2014-06-29 00:31:00
影片中不是有人跟他說可以離開了嗎w 只是路線由飯店安排怎麼硬是說成被軟禁不可離開XDD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4-06-29 00:40:00
自己賴著不走說軟禁 XDDDD 不然去告妨礙自由啊 科科
作者: mp60707 (哲哲)   2014-06-29 00:55:00
你這篇還不是瘋狂腦補 可憐蟲 警察怎麼可能公布 公布出來打自己臉喔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06-29 0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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