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晚安
我希望可以充分了解諾富特事件的經過
因為網路上出現的很多資訊幾乎摻入了主觀評價
幾乎每個資訊都會有國家公權力的侵略、暴政獨裁~等類似字眼
而可以查閱的資訊,特別又是以網路見長的青年公民團體所釋出的為主
目前看到最直接的影片是民主鬥陣公布的影片
http://youtu.be/04vLSXM0STw
影片中雖然提供了很多的第一手內容還有配上中英文字幕
可是直接在影片中出現的主觀評價不談
影片本身很明顯是經過剪輯的
這當中有沒有被抹消的重要部分令人存疑
而我記得沒錯,警方似乎也有進行蒐證
所以我想請問各位警方是否有釋出他們所蒐證的影片?
同時也簡單附上目前的幾個心得:
1.破門
可以確定不是警察或其他公權力單位破門,所以我覺得硬要說政府侵害住宅權有點過火。
很直觀的可以看出來,這純粹是私人糾紛。如果要類比,大概就是以「房東在某些情況下
可不可以破門把房客趕走?」,應該最為恰當。所以關鍵點在於,飯店能不能片面終止和
賴律師之間的契約?這點我還沒仔細研究,只是單純提供一個思考方向。
至於什麼警察成為飯店共犯云云,如果只是站旁邊看,沒有具體介入動手,都只是妄想。
2.軟禁
影片中沒有呈現出軟禁的問題,幾乎只能靠文字新聞來猜測。最大的爭議在於,到底是
「房客不想走」還是「房東與警察不給走」?
我先引用以下新聞:
飯店內遭軟禁 賴中強批居住權倒退20年
「賴中強今天也在房內發表聲明,他表示,所有成員已遭限制人身自由超過8小時,昨晚民
主陣線、民主鬥陣等團體成員入住諾富特飯店,住宿期間未進行任何違法不當之行為,卻
遭飯店會同航警局等人破門而入,威脅將強制驅離,經他據理力爭,執法單位才改以軟禁
方式,限制住房人員之個別行動自由。」
賴方認為飯店(&警察)軟禁他們這是無庸置疑的。可是令人困惑的是,【繼續待在房間裡面
】似乎也是賴中強協調出來的結果?也就是說,當初是在【強制離開】和【繼續待在房間
】之間做出選擇。而從影片和其他相關新聞也可看出來,飯店方面的要求是登記人賴中強
離開的話,其他人也必須離開,因此所有的人只能姑且待在飯店。
如此要稱之為「軟禁」似乎也說不過去,因為飯店從來沒有阻止他們離開,而是要求要離
就全部離開。(事實上飯店應該巴不得他們趕快走。)至於所謂斷水斷糧什麼的更不用說了
,沒有人阻止他們吃東西喝水吃東西,但自己手上沒東西吃又不想出去,這要怪誰?再怎
麼說,他們這樣「困」在房間內也不過半天,沒有其他緊急生命危機,也不到需要人道救
援的地步。稱為軟禁,我覺得只是選擇使用煽動力比較強的詞彙罷了。
3.管制進出路線
說真的,我覺得這點的爭議還不如上面軟禁的問題。因為房間內的權利大可主張是房客所
擁有,但房間外的公共空間,還能隨便房客要去哪就去哪嗎?如果我們可以確定,房間外
的空間是房東(也就是飯店)所有,那房東現在要配合政府的安全管制,限制某些路徑的使
用,有何不可?只要飯店能夠確定,其他房客並非毫無出入管道即可。在這次事件中,顯
然並非如此。賴大律師,只是不能從正門走,而飯店可不可以限制正門的使用?
當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