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九五年的「馬關條約」,清國將台灣割讓給日本,台灣自此屬於日本領土。二次戰後
,中國軍隊來台接受日軍投降,本屬接受盟軍統帥命令接收台灣的軍事佔領行為,但緊接
著內戰失敗的蔣介石政權流亡台灣,卻把暫時性的「軍事佔領」當作「台灣光復」。不久
韓戰爆發,冷戰揭開序幕,為了圍堵蘇聯、中國的共黨勢力擴張,以美國為主的民主陣營
不得不默認,蔣介石政權「暫厝」台灣。儘管如此,一九五二年生效的「舊金山和約」仍
規定「日本茲放棄其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完全沒有國共
所解釋的「歸還中華民國」或「歸還中國」,實
際上即是「歸還台灣人民」。
請問1945年8月15日之後,台灣人有自組一個政府嗎?
歸還"台灣人民"?
台灣人民是個組織呢?還是團體?還是非政府組織?
國際上不就是比"拳頭大""實力強"?當時國民政府,中華民國是被日本人打得很慘,可也
還是有辦法接收台灣島。因為國民政府再怎麼弱,還是比"台灣人民"強大。
當時台灣人民,在戰爭結束的歡欣鼓舞氣氛之下,居然沒有想到立刻成立一個政府,抗拒
國民黨蔣介石政府的接收?!
"如果",當初有這樣一個政府,那1952的舊金山和約,就等於是掛保證了,也就是台灣獨
立建國「正式完成」。
說再多都沒用,管她地位未定,美國託管等等...要怪,就怪祖先沒有起義反抗吧。